西南交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事宜安排如下:
凡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方可向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接受资格审查。
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及其他成果(复印件);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我校提供申请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学位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时通知本人。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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