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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财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公示

  一、本次公布为拟录取,待有关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批复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最终录取。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

  一、本次公布为拟录取,待有关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批复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最终录取。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二、MPA拟录取考生的档案调取及定向协议事宜将在政府管理学院网站发布,约在五月底至六月;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事宜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约为五月底至六月,此前无需咨询。

  三、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无法按时调取考生档案等材料,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造成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的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四、考生报名至报到入学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环节,考生责任自负。

  五、公示期间考生被其他招生单位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拟录取,且本人已点击同意待录取,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六、因工作、出国或其他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019年4月19日前向我校MPA教育中心发出书面说明,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放弃拟录取资格说明中需写明放弃原因,并注明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及本人手机号,由本人亲笔签署姓名和日期,发送至邮箱cufempa@126.com。

  七、体检结果为“待复查”的考生,请尽快于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相关检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八、根据我校两校区办学功能定位,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均在学院南路校区学习生活。

  九、2019级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奖助评选现参照《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执行,如有修订,以最新公布的通知为准。

  十、入学须知、收费通知等均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请考生提前做好入学报到、缴纳学费等准备。

  十一、本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政府管理学院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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