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公布为拟录取,待有关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批复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最终录取。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二、MBA拟录取考生的档案调取及定向协议事宜将在MBA网站发布,约在四月中下旬至五月;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事宜也将在MBA网站发布,约为五月底至六月,此前均无需咨询。
三、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无法按时调取考生档案等材料,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造成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的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四、因病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4月19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校医院及我校指定医院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属实者予以办理。
五、考生报名至报到入学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环节,考生责任自负。
六、公示期间考生被其他招生单位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拟录取,且本人已点击同意待录取,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七、因工作、出国或其他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019年4月19日前向MBA招生工作部发出书面说明,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放弃拟录取资格说明中需写明放弃原因,并注明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及本人手机号,由本人亲笔签署姓名和日期,发送至邮箱cufembazs@163.com。
八、体检结果为“待复查”的考生,请尽快按要求进行相关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交至校医院保健科,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九、需要修改“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须在4月15日前将修改申请的电子版(包括图片形式或扫描版)发至邮箱:cufembazs@163.com。修改申请的内容包括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手机号、考生签名、修改类别及原因。如将“非定向就业”转为“定向就业”,还需要注明定向单位名称,并加盖定向单位的人事章或公章;如将“定向就业”修改为“非定向就业”,请确保个人档案能如期转入学校。
十、根据我校最新两校区办学功能定位,所有MBA学生均在学院南路校区学习生活。
十一、入学须知、收费通知等均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请考生提前做好入学报到、缴纳学费等准备。
十二、本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MBA教育中心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