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大学的有关规定,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MPA考生复试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本办法经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并报经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条件
1.进入MPA分数线:总分:182分,英语二: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00分。
2.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天津大学MPA中心网站http://mpa.tju.edu.cn/里的 “招生信息”栏目。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分为时事政治论文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两个方面。
1.时事政治
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时事政治的纸质打印论文1篇。时事政治考核计入复试成绩,未按时提交纸质论文或论文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低于论文满分的60%),不予录取。
时事政治论文详细要求见天津大学MPA中心网站http://mpa.tju.edu.cn/里的 “招生信息”栏目。
提交时间:3月14日 08:30-12:00 13:30-16:30;
提交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2.综合素质面试:
形式:个人面试;
时间:15-20分钟(含英语面试5分钟)
内容:
①政治素质、对国内外重要时事的了解、党和国家政策及国内外重要时事的理解程度
②价值取向与职业道德
③对经济、管理、法律等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
④工作内容、经验、业绩
⑤逻辑思维与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
⑥判断、自制力与应变能力
⑦表达与沟通能力
⑧创新意识
⑨举止礼仪
⑩英语表达能力
综合素质面试不合格(成绩未达到满分的60%)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分数计算方法
总成绩由初试笔试成绩、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80%+时事政治×20%;
总成绩=初试笔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40%。
五、录取
复试及时事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天津大学将根据录取名额,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给予拟录取资格。
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优先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成绩优先录取。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