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成绩已经过反复核对。考生如对本人初试成绩有疑问,可书面申请成绩复查(下载附件《查分申请表》填写)。每人最多申请复查两门成绩。受理时间:2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月26日17:00以后,我办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请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受他人委托者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填写好的《查分申请表》到我校研招办(校本部三办公楼301室)登记。
2、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司[2007]28号文中有关试卷保密的规定,复查成绩时由研招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对考生试卷进行核查,仅核实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情况,考生本人不接触试卷。如发现存在漏判、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情况,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予以纠正,并及时通知考生;成绩核查无误的,不再通知。请考生在3月2日-3日期间向我校研招办询问查分结果或见网上公告。我办将及时发布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面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its.csu.edu.cn/yjsy/)。
值班咨询电话:0731-88876806,传真:0731-88876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