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中考生签字必须为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2、考生请于2016年2月22日-23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将该书面申请表提交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航办公楼东楼207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为保护考生隐私,我校不接受电话及来信申请。如考生不能亲自来校,可委托他人办理成绩复查申请。考生若委托他人办理,需代办人携带本人(即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有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完毕的成绩复查申请表,到北航研招办(办公楼东楼207房间)办理复查手续。
复查结果将于2月25日在北航研招办网站(http://yzb.buaa.edu.cn/)公布,请注意查看相关通知。
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成绩复查仅限于核查考生答卷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错误、登分录入错误,未漏阅的答卷不重新评阅。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不提供各题目分值。考生本人(含代办人)不得查阅考生答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
附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考生编号 | (必填项) |
考生姓名 | (必填项) |
考生身份证号 | (必填项) |
代办人姓名 | (若他人代办,此项必填) |
代办人身份证号 | (若他人代办,此项必填) |
移动电话 | (必填项) |
电子信箱 | (必填项) |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 考试成绩 |
(必填项) | (必填项) |
(必填项) | (必填项) |
(必填项) | (必填项) |
(必填项) | (必填项) |
注:(1)请于2月22—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提交复查成绩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2)我校不接受电话及来信申请。如考生不能亲自来校,可委托他人办理成绩复查申请。考生若委托他人办理,需代办人携带本人(即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有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完毕的成绩复查申请表,到北航研招办(办公楼东楼207房间)办理复查手续。申请表中考生签字必须为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考生签字(必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代办人签字(若他人代办须代办人手写签名):
日期:2016年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