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成绩复查办法
我校已对所有自命题科目试卷有无错判、漏判、核错分等现象进行了反复核查。考生如对考试成绩存有异议,可于2月15日至17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申请表必须由考生本人手写(要求信息完整、理由详实)并签字后,发传真至0335-8062155(24小时自动接收)。接到考生申请后,统考科目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受理,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直接受理。复查内容包括错判、漏判、成绩累计错误等事项,评卷宽严掌握不在复查范畴。
我校将于2月底前将试卷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申请表下载: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查卷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