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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学院2021年硕士初试成绩查询以及成绩复核通知

 北京城市学院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工作通知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3号)、《
 

北京城市学院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23号)和《关于做好北京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京考研招〔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切实保护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复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1.查询时间:2021年2月27日00:00开通。

2.查询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成绩查询页面(具体网址为http://yz.chsi.com.cn/apply/cjcx/),根据系统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查询成绩,所需信息准考证中均能找到。

3. 我校不另行寄发书面成绩单。

二、成绩复查

1.申请时间:2021年3月4日—5日。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

对在研招网查询到的考试成绩(统一命题科目和自命题科目)有疑义的考生可申请成绩复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查时,主要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错分、登错分等,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查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查科目成绩总分。

3.复查程序:

为保护考生人身安全,有效防止病毒传播及交叉感染,我校不安排考生现场申请。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复核申请。

(1)考生须于2021年3月4日—5日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核申请表(下载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样式见附件1)共3样材料的电子版(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zsb@bcu.edu.cn,复查申请及邮件标题命名格式:“考生编号+姓名+复核科目名称

+2021年研考初试成绩复核”;我校将派专人严格按照相应程序进行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010-62321818(工作日),13810710162(节假日)。

(2)复查结果将于2021年3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

(3)考生如对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仍有疑义,可在得到我校成绩复核结果通知2日内,按照上述邮件方式提交《北京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2),写明申请复查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并本人签字确认,通过我校向考试

院研招办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考试院研招办在收到考生经由我校提交的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查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并负责将复查结果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直接答复考生。

衷心感谢广大考生对我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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