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有关工作安排
北京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关于北京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招生质量,避免招生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随意性等问题,针对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做出如下的具体工作安排。
一、 基本原则
1、严格遵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2、强调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的严肃性,同时体现优胜劣汰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需要通过正常的和公开的程序处理;
3、环境学院的研究生招生严格按照集体决策的原则执行,任何人都必须依据有关的规定和程序履行招生工作的相关责任、严格按照招生的程序和办法执行,任何人不应对考生做不负责任或者违反程序和规则的承诺;
二、组织管理
1、成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 组长:张世秋;
? 组员:张远航、邵敏、倪晋仁、谢绍东、李文军、宋宇、胡建信、李振山、胡敏
2、环境科学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环境管理、环境工程分别成立各系专家复试小组,组成如下
? 环境科学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组长:宋宇、胡敏;组员:环境科学系及实验室全体教授和副教授(不少于5人的面试小组)
? 环境管理,组长:李文军;组员:环境管理系全体教授和副教授(不少于5人的面试小组)
? 环境工程,组长:李振山;组员:环境工程系全体教授和副教授(不少于5人的面试小组)
? 每个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事宜
三、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要求
1、 参加复试的考生原则上应该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基本分数线:
2、 实施差额复试。全院参加复试的人数占招生总数的150%;
3、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选拔方法与实施细则
1、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的有关规定,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2、 免试推荐生的复试方式:(1)相关专业的专家复试小组组织面试(有关程序见面试程序和规则);(2)实行差额复试。
3、 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与地点:
1) 环境科学专业(环境管理相关方向):
i. 复试学生名单:唐倩、李明全、韩丽、严嘉伟、孙岩、张松、王群超
ii. 复试时间:2009年3月20日(周五),下午1:30开始
iii. 复试地点:老地学楼三楼会议室
2) 环境科学专业(自然科学与重点实验室相关方向,不含水沙方向):
i. 复试学生名单:王晨钰,王东伟,高玲,闫才青,白凤姣,申芳霞,郭卫广、朱少峰、窦国金
ii. 复试时间:2009年3月21日,下午1:30开始
iii. 复试地点:老地学楼三楼会议室
3) 环境工程专业(包括水沙方向):
i. 复试学生名单:邓若男、张石磊、闵玉涛、周涛
ii. 复试时间:2009年3月23日(周一),下午1:30 开始
iii. 复试地点:英杰交流中心418N
4、 面试过程
1) 向考生介绍有关的考试纪律、考试程序、考试小组成员以及其它相关要求;
2) 向考生简介面试的要求以及基本的评估标准,包括知识结构、专业知识、科研基础、学术背景和科研潜力等;
3) 对每个考生分别进行面试,确保足够的面试时间;
4) 面试的同时,复试小组中的每个老师要求在所发的评分表中,给出对每个考生的评价。各系可根据情况,选择以排序的方式或百分制的方式进行打分,并保存所有的原始记录,面试后交给组长;秘书需认真完成记录;
5、 面试成绩
1) 每个面试小组必须根据(1)每个考生的面试打分(或排序)的情况,(2)考生的平时成绩和其他本系认为有助于评估考生水平的相关因素,(3)在进行充分讨论等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各系每个考生的分数(最后按百分制给分);
2) 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 面试的核心内容:
a) 考生的综合情况:对考生的一般情况进行了解和判断;
b) 专业知识和科研基础: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是否扎实、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并进行过相应的科研活动、所从事的具体科研工作的重要性和独立性、对所学的专业以及所从事的科研工作的理解程度如何、是否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等;
c) 学术背景和科研潜力:结合专业知识和科研基础方面的考核,以及考生对其未来发展方面的计划和考虑等进行评估。这里主要考核考生的学科背景是否能够符合我们专业方向的要求、是否对自己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的了解、是否对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有一定的了解、是否具有在相关方向上发展的潜力等;
d) 本科期间所参加的科研项目和科研工作的基础以及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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