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复试工作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集中健全,维护考试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考核量化;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
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我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确定我院复试分数如下:
报考专业 | 招生人数 | 复试分数要求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软件工程 083500 | 9 | 295 | 40 | 60 |
软件工程 085212 | 128 | 295 | 40 | 60 |
2、复试工作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组成,拟录取考生均应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1)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备注 |
2013年4月7日 | 8:30-17:30 | 思源楼404 |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 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收取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复印件和本科成绩原件等相关材料。同等学力考生应交验补修本科课程成绩单、论文及获奖证书、四级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4月20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
2013年4月8日 | 8:30-10:30 | 思源楼309,407,411,412 | 专业课考试 | 带身份证、准考证 |
11:00-11:30 | 英语听力测试 | 带身份证、准考证 | ||
13:00-19:00 | 逸夫楼608,609,613,614,615 | 综合面试 | 带身份证、准考证 | |
2013年4月9日 | 8:00-9:00 | 校医院 | 体检 | 空腹 |
2013年4月9日 | 10:00-12:00 | 逸夫楼西807 | 数据库原理 | 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带身份证 |
14:00-16:00 | 逸夫楼西807 | 计算机网络 | 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带身份证 |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专业课考试部分满分为150分,外语听力满分为50分,综合面试部分满分为150分。
综合面试的两部分中:口语面试满分为30分,综合能力满分为120分。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总成绩满分为850分,复试成绩权重为:41%。
(3)加分原则和依据
没有加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以原单位出具的“思想考评”为依据
(5)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布
复试名单依据初试成绩确定。
复试名单将于复试前两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姓名+初试成绩)。
3、复试工作办法公布
复试工作办法交学院领导讨论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批,于复试前两日在学院网站公布。
4、复试小组成员遴选和培训
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和负责遴选和培训。
复试结果
复试结果公示,复试结束三天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
拟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依据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综合排名确定,复试成绩必须在210分以上方可录取。
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及学院网站上公布,并张贴于学院公告栏。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2、笔试和英语听力部分由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和复试结果在学院公告栏公示。
4、实行复议制度。接受考生投诉、申诉,经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复试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就异议具体内容在公示之日起二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院长同意后,由研究生秘书给出书面答复。
5、考生只能针对本人成绩提出复议申请,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及其他复试材料。同一考生不能重复申请复议。
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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