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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根据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统计结果和我校各学科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如下。各院系在达到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生
 

根据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统计结果和我校各学科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如下。各院系在达到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

1.统考生、联考生:见附表1。

2.单考生: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满分15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业务课满分30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且总分不低于260分。  

3.“强军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45分,单科不限。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满分300分的考生要求总分不低于192分;满分500分的理工医考生(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08”或“10”)要求总分不低于300分;满分500分的非理工医考生(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不是“07”、“08”、“10”)要求总分不低于320分;单科不限。 或者依据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20分,单科线降5分。两项分数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满分300分的考生要求总分不低于198分;满分500分的考生要求总分不低于330分;单科不限。或者,按照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10分,单科线不降。两项分数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6.“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考生,按照教育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需于3月9日前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拟录取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政策的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需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退役义务兵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还须达到院系确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方能进入复试

清华大学201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类型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备注
        学 术 型 学 位 哲学[01] 370 50 50 90 90 各院系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考生须达到院系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才能进入复试。
经济学[02] 370 50 50 90 90
法学[03] 340 50 50 90 90
教育学[04] 330 50 50 180
文学[05] 340 50 50 90 90
历史学[06] 340 50 50 180
理学[07] (不含科学技术史[0712]) 320 50 50 80 80
科学技术史[0712] 380 50 50 90 90
工学[08] 330 50 50 80 80
医学[10] 310 45 45 170
管理学[12] 330 50 50 90 90
艺术学[13] 325 40 40 90 110
                专 业 学 位 金融 [0251] 388 50 50 90 90
应用统计[0252] 345 50 50 80 80
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   370 50 50 90 90
社会工作[0352] 395 50 50 90 90
体育[0452] 340 45 45 180
应用心理[0454] 330 50 50 180
新闻与传播[0552] 300 50 50 80 80
建筑学硕士[0851] 380 50 50 90 90
工程[0852] 330 50 50 80 80
城市规划硕士[0853] 390 50 50 90 90
风景园林硕士[0953] 310 50 50 80 80
临床医学[1051] 310 45 45 170
公共卫生[1053] 300 45 45 180
工商管理(MBA)[1251] 同教育部A类考生线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251] 总分120
公共管理(MPA)[1252]   外语50,综合110,总分198 具体见MPA招生简章
工程管理[1256] A线:同教育部A类考生线(包括北卡双硕士项目、新疆哈密项目) B线:外语50,综合85,总分188
艺术[1351] 280 40 35 70 100

附注: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定向就业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统考考生)初试总分分数线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20分,单科线下降5分。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9日前向报考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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