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提高硕士生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依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2.复试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需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3.研究生部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并对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工作质量。
三、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工作有效性,并结合学科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专业课笔试;
(3) 专业面试;
(4)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5)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其他素质和能力考查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和身心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主要方式
1.专业课笔试
(1) 专业课笔试原则上按照专业知识综合考试的形式进行。必答题部分是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核与测试,主要考查理工科类相关知识的理解和应用。选答题部分针对物理、材料、加工、化学四大学科门类进行命题,考生可任选一类回答。考试内容及参考书见下表:
名 称 | 课程名称 | 参考书及编者 | 出版社 |
物理类 | 固体物理 | 《固体物理学》方俊鑫、陆栋主编 | 上海科技出版社 |
《固体物理学》黄昆 原著 韩汝琦 改编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化学类 | 无机化学 | 《无机化学》武大、吉大等校编 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基础 | 《材料科学基础》胡赓祥主编 |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
加工类 | 材料成形原理 | 《材料成形原理》陈平昌、朱六姝、李赞主编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材料成形原理》吴树森、柳玉起主编 第2版 |
各门类参考教材可任选其一。
(2) 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专业面试
(1) 按照考生本科专业背景分成若干专业组,进行分组复试。
(2) 各专业组由至少5名相关专业方向具有副研究员(副研究员需获得博士学位)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每组设组长1名。
(3) 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并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考试时间20分钟左右。
(4) 如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另行组织专业面试。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1)主要测试考生听音辨义、理解日常交谈内容、以及是否能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考试时间8-10分钟。
(2) 测试分组进行,每组设两位主考教师。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贯穿于审查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复试各个环节中进行。
四、同等学力考生复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加试的闭卷笔试科目为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由我所自行组织命题,难易程度按大学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及参考书如下表:
五、体检
1.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六、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在报到时提交给研究生部。
1.学生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
2.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4.考生简历(见附件模板);
5.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6.考生的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7.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
8.在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得参与复试。
七、录取成绩的确定及录取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
2.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
3.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按50%加权得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由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并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专业需求等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公示。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笔试课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
1.本复试规程,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备案。
2.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3.如上级部门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新的政策,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执行。
附件:考生简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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