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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04年考研复试及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教学[2003]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教学[2003]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200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继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性。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第二条 组织形式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生部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担任。复试专家小组按学科组建,一般由3至5位专家组成。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应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当年无直系亲属考涉的研究生导师担任,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对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可组织若干复试专家小组。

  

  第三条 职责分工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审订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确定学校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3、审核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

  

  4、协调并监控复试、录取工作;

  

  5、裁定异议事项。

  

  二、研究生部

  

  根据学校确定的部署和要求统筹组织、协调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三、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1、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根据学校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并报研究生部。

  

  3、按照保密条例规定确定专人编制复试试题(含笔试和口试)。

  

  4、按照学校提供的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一般按学院招生规模的120%左右确定)和本学院的复试方案组织复试,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

  

  5、在复试前培训复试专家小组成员。

  

  6、监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负责解释考生质疑,必要时应提出解决的办法。

  

  四、复试专家小组

  

  实施面试和综合表现考核或外语口试,并进行评分。

  

  第四条 调剂复试

  

  1、合格考生不足的学科,可在统考科目基本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调剂生源。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第二志愿考生的复试分数线须高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调剂至外校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

  

  2、根据教育部规定,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的考生不能转入其他学科复试,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不接受其它学科的考生复试。

  

  3、单独考试考生不调剂复试。

  

  第五条 复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1、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2)外语口语

  

  (3)专业面试

  

  (4)本科或工作阶段综合表现

  

  2、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形式可以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20分。笔试科目及要求见《东华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由研招办负责安排考场和阅卷。

  

  (2)外语口试满分为30分,由研究生部统筹安排(具体见网上通知)。

  

  (3)专业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发展潜力,满分为100分。

  

  (4)本科或工作阶段综合表现,包括高校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满分为20分。

  

  3、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的复试方式。复试人数较多的专业,可以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专业面试分组。

  

  4、复试过程中操作力求规范,切实做好试题保密、随机抽题、面试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复试完毕,各学院应按规定时间将复试成绩输入计算机并将复试所有材料(初试、复试情况表、考生考研材料等)报研招办备案。

  

  5、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须加试2门其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结束后3天内,须通知考生加试成绩,并将考卷和考试成绩一并报研招办备案。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凡有一门课程低于60分者,则淘汰。

  

  上述复试方案见:http://gs.dhu.edu.cn研究生招生。

  

  6、专业课笔试时须查验考生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考生须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

  

  第六条 复试成绩、总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27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20分,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口试满分为30分,本科或工作阶段的综合表现满分为20分。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第七条 破格复试

  

  生源不足而国家需要的学科、专业,关系学校发展方向的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少数未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或总分较高,单科略低的少数考生,可申请破格复试。破格复试须由本人向研究生招办提出申请,由研招办将申请材料送有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初审。经初审同意,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破格考生参加复试后,其正式录取的材料须经主管副校长核准。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单科成绩不得低于当年国家复试分数线5分,总分必须高于当年国家分数线。如单科过线,总分须不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5分。如考生表现突出,低于上述条件破格者,须由分管校长提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八条 体格检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和推荐免试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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