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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教育学院2020考研复试公告

2020考研复试时间及录取公告部分院校已经公布,参加考研复试的同学需要及时关注复试时间以及录取办法,由于疫情的影响,复试时间以及复试方式都有变化,考生需要及时关注院校的考研复试时间及录

2020考研复试时间及录取公告部分院校已经公布,参加考研复试的同学需要及时关注复试时间以及录取办法,由于疫情的影响,复试时间以及复试方式都有变化,考生需要及时关注院校的考研复试时间及录取公告。

教师教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教师教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有关文件精神,依据重庆三峡学院部处函件《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函〔2020〕9 号),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可控、公平科学、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及调剂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专业型教育硕士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表:

学位类型

学科类别

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专业型

教育硕士

045115

小学教育

331

46

69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一志愿考生及调剂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依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为:以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准,以总分降分形式体现。满分为 500 分: 一志愿考生降 30 分,调剂志愿考生降 50 分。

(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号)(简称《教育部管理规定》,下同)第五十条。

三、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统一要求,教师教育学院采用学信网开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及上传资料登录:https://bm.chsi.com.cn/ycms/stu,登录账号:学信网账号。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一志愿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复试专业

专业

代码

复试人数

复试学院

2020年5月11日8:50-9:30

科技楼209-4

学科教学(物理)

045105

1

教师教育学院

2020年5月11日9:50-18:00

科技楼209-4

小学教育

045115

11

调剂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复试专业

专业

代码

复试人数

复试学院

2020年5月26日8:50-18:00

科技楼209-4

学科教学(物理)

045105

11

教师教育学院

2020年5月27日8:50-20:00

科技楼209-4

小学教育

045115

16

五、复试小组的工作要求

(一)复试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准考证、调剂申请表等),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身份及有关材料进行核实。

(三)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

六、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准备工作要求

(一)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准备两台手机或电脑,按照《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要求,确保复试全过程、全方位得到监控。

(二)考生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三)考生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台式机需要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

(四)考生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

(五) 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或发生通讯不畅等事故,请及时联系教师教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第五十九条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上传复试系统,同时发送到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张老师:644259957@qq.com),材料原件在入学报到时审查。

八、资格审查

依据重庆三峡学院部处函件《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函〔2020〕9 号)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于复试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以下资格类材料,同时发送到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张老师:644259957@qq.com),材料原件在入学报到时审查。

1.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扫描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4.应届本科考生须提供大学期间的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5. 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扫描件;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8.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九、体检安排

依据重庆三峡学院部处函件《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函〔2020〕9 号)要求,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不统一进行,考生自行选择当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发送至就是教师教育学院(张老师:644259957@qq.com)。

十、复试内容

我院复试工作将严格遵循学校关于“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一)笔试

结合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本学院采取远程知识问答形式进行笔试。

1.专业课知识测试。

由答辩秘书在预先准备好的“知识问题库”中随机抽取2-3道题目,考生任选其一作答,满分为100分。

2.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每加试一门课程须按远程知识问答形式,在答辩秘书随机抽取的2-3道题目中,考生任选其一作答,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测试以远程知识问答进行。满分为100分。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满分为100分。

十一、复试费用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50 元/人,其他考生复试费100 元/人。考生通过复试系统缴纳。我院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十二、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40%+外语口试及听力面试成绩×20%。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十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一)一志愿考生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二)调剂志愿考生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40%+复试总成绩×60%

十四、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教师教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和教师教育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1.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差额录取;

2.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学院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教师教育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二)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未参加复试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笔试、面试环节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低于60分);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6.体检不合格者。

十五、复议程序

学院将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予以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若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于复试成绩公示期内向学院监督小组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学校研究生处组织复议。

十六、监督与举报

学院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检查与监督,并接受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投诉。

023-58102347(蒋老师),023-58105881(李老师)

十七、咨询与投诉

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及投诉电话:023-58105075(潘老师),023-58109010(张老师)。

十八、其他说明

(一)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我院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三)复试录取后,学院将按学校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可能存在争议情况,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本实施细则由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教师教育学院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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