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今年我校进行两次复试,首次为一志愿上线考生以及个别调剂考生,第二次安排剩余生源计划进行调剂生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现将相关要求及进度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1、体检:
时间:2012年4月9日
地点:校医院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研究生部安排的考生身体状况的检查工作。体检在校医院进行(早晨空腹,时间限定一天)。体检费用为每人50元,由考生自理。
2、资格审查:
时间:2012年4月9日
地点: 2#教学主楼901 研招办
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校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以同等学力身份(专科毕业、应届成人本科等)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所报专业3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以及毕业证原件(专科已毕业生)(上缴备查);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近期政治表现、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表格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下载专区);委托培养研究生须提交委托培养合同。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录取。
3、英语加试
为增强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人才选拨的质量和水平。现决定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英语笔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4月9日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4、复试
2012年4月10日至11日(周二—— 周三)
具体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请4月2日后查看各院系和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二、复试要求
对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1.复试科目分为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测试(含口语及听力)。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测试由各专业组织确定,各部分所占分值分别为:50分,30分,20分。
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核学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笔试内容、笔试的组织及监考教师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综合能力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动手实践能力的考核,应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的考察;同时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人文素养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根据教育部要求,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外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外国语水平。
2.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1)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
(2)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5×70%;(管理类专业硕士初试成绩/3)
(3)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100分=笔试50分+面试30分+外语20分;
4.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5.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录取。
2.考生因复试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交通食宿等由考生自理。
3.对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工作由考生本人在复试结果确定后来研招办领取调档函。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4.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部
20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