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代码 ] |
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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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政
治 |
外
语 |
业
务
1 |
业
务
2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单考、 MBA 和软工程硕士除外):( 1 )报考地处国家规定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区、市)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 2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 5 个自治区、 30 个自治洲、 119 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符合国家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单考、 MBA 和软工程硕士除外) , 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加复试:
( 1 )单科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分数线标准,各专业总分分数线可下调 5 分。
( ( 2 )总分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分数线标准,单科复试分数线标准在 50 分(含 50 分)以上的学科专业,单科复试分数线可下调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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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01] |
330 |
50 |
50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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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02] |
350 |
60 |
60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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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03] |
340 |
60 |
60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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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0401] |
3 4 0 |
60 |
6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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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0502] |
350 |
60 |
6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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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07] |
3 3 0 |
55 |
55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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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08] (不含软件工程硕士 [081280] 、核科学与技术 [0827] 、 力学 [0801]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5] ) |
320 |
5 5 |
55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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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 [10] (含中医学 [1005] 、中西医结合 [1006] ) |
3 20 |
5 5 |
5 5 |
85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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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12] (不含 MBA 专业 [120280] ) |
350 |
60 |
60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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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训练学 [0403] ) |
330 |
47 |
47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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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学 [0501] 、传播学 [0503] |
3 40 |
55 |
55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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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 [050401] |
3 3 0 |
46 |
46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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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 [050404] |
355 |
65 |
65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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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科学与技术 [0827] 、 力学 [0801]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5] |
320 |
50 |
50 |
7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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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硕士 [081280] |
3 20 |
5 0 |
5 0 |
7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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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硕士 [MBA][120280] |
180 |
50 |
综合能力 100 |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 200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精神,结合今年我校硕士生的招生计划、各学科考试成绩、导师队伍和社会需求等实际情况,我校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并确定录取办法进行录取。现将做好 2006 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我校 2006 年硕士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1 、各学科专业录取分数线见附表 1 。
2 、符合国家规定照顾的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分数线见附件1中的备注栏。
3 、报考单独考试(含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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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原则
1 、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正常的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
2 、各学院(部)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考生 ( 包含统考生、免试生、单考生、保返生、 MBA 考生 ) 名单进行录取,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
3 、录取时应综合考虑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 60%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 40% 。复试包括专业课加试、外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满分 100 分)。专业加试、外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在复试成绩中的比重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在复试时应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要结合外语口试成绩及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工作业绩、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力等因素确定最后面试成绩。
总成绩 =(初试成绩 / 本单位初试成绩最高分)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培养机制改革精神,制定详细的奖学金评定办法,录取时应同时确定考生是否享受奖学金以及奖学金类别,奖学金评定范围为推荐免试生、保返生、参加统一考试的上线考生。委培生、强军计划单考生、 MBA 生不评定奖学金。
5 、没有科研课题及没有列入 2006 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导师今年不得招生。
6 、各学院(部)对没有符合上线复试考生的专业特别是新增学位授权点,要保证从全校同一学科门类中相近专业调剂录取 1 名以上的考生,调剂的条件须符合下面第“ 10 ” 条的规定。
7 、单独考试考生(含强军计划单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方式, MBA 联考考生只能录取为委培、自筹两种方式,所有委培、自筹研究生均须签定委培、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
8 、各学院(部)务必于 3 月 31 日 前将所有复试录取的考生名单、复试成绩以及未录取的考生报考材料及时送研招办,以便未录取考生参加校外调剂,本着为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各单位不得延误考生向外调剂录取时间。
9 、除本校支教团保送生外,我校今年不实行录取生保留资格的方式。
10 、由于各学院、各专业上线人数不平衡,各学科专业根据导师人数和培养条件可在全校本学科范围内相近专业且报考统考科目相同的上线复试考生中调剂,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考生。
11 、单考生(含强军计划)、 MBA 生、统考生的招生名额不得相互调剂使用。强军计划的录取原则是:积极努力,实事求是,在不影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完成计划。今年下达给各单位的强军计划名额是按 1 : 1 比例下达的,未招满的强军计划的名额不得挪用,由学校统一安排。
12 、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律不实行委托培养形式,在职人员( MBA 生和单考生除外)是否实行委托、自筹经费培养,要根据考生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和考生意见(考生本人必须事前商得原工作单位同意)确定。
13 、各学院可以从 2006 年研究生新生中选拔部分初试成绩相对较高、复试结果好、考生自愿、有较好培养前途的考生实行硕博连读,但须签定硕博连读协议书。具体名额由学院自行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今年录取的硕士生在课程学习完后可进行提前攻博,学校今后将加大提前攻博的人数和比例。
三、复试工作
复试(含专业加试、外语听力测试及综合面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今年录取工作要继续加大复试权重,加大学院(部)自主权,更全面地对考生进行考察,提高新生质量。各学院(部)要认真总结去年的复试工作经验,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完善并公开复试办法,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加大透明度。复试不得流于形式,主持复试的教师要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规章培训,加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提高复试公平公正性和透明度,切实提高复试质量。
1 、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学院(部)书记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各系或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不得少于 5 人,实行组长负责制。
2 、对于上线考生较多的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严格按照招生人数的 120% 确定复试人员的范围,其他达到学校分数线未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本学科范围内可参加其它学院的调剂复试;复试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学院要积极接受其它学院的考生调剂复试,并且与报考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 1 : 1.2 的比例一同复试录取。调剂录取的考生占录取学院的招生名额。
3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及时、准确的通知到考生本人(发复试函或电话通知),复试后录取到何专业、被评定为何种等级奖学金等情况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以便考生本人决定是否同意被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部)也要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转专业的考生应在所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复试成绩(含加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填在《复试情况表》上和“够线人员名单表”上。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准考证,并由学院根据复试名单信息库等由专人在复试前再次核查、核实考生的上述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审查人要签字并对审查结果负责任。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 、复试时加试科目严格按 06 年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考试,复试科目试题(含面试题目),提倡各学院建立复试命题库。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复试命题工作都要参照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实施管理,招生学院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专业加试科目命题、考试、评卷及外语听力测试工作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面试内容和形式(口试、笔试、实践环节的考核等)由各学院(部)制定,各种方式面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责成专人保管有关资料。
听力测试的时间为 30 分钟,综合面试每位考生为 30 分钟。
5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要加强对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全校按照招生目录要求统一进行两门课程加试。
6 、推荐免试生、保返生复试工作在去年接收时已经完毕,本次不再进行复试,直接录取。
7 、所有考生的复试情况表、协议书须在 3 月 31 日 前交研招办。
四、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是 3 月 25 日 ~ 3 月31 日 ,各学院(部)组织考生复试时到我校医院体检。
五、 各学院(部)招生名额向导师分配时,应根据导师的学术水平、承担科研任务、科研成果和拥有的科研经费、学科建设需要等确定,确保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招生名额。按学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凡在 2006 年 9 月前退休的教师不再招生。
六、 各学院(部)录取时签定的委托培养硕士生协议书最迟在 4 月 15 日前 由各学院(部)收齐后交研招办。
已经录取的免试生、统考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参加今年的就业,应在 2006 年 9 月按时入学。免试生在学习期间不得办理出国手续。如果有学院(部)批准免试生、录取的应届生参加 2006 年分配或出国的,将在 2007 年硕士生招生工作中减少该学院(部)的免试生名额和招生名额。
七、 对拟录取的考生调档工作由各学院(部)进行,可在考生复试时将调档函发给考生本人。政审工作由各学院安排实施,按有关规定对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 学院(部)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切实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性,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复试时的加试科目的命题质量、试题内容和命题教师姓名对外严格保密等,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
九、 为便于监督管理,学校设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电话: 029 — 82668893 , 电子信箱Sunyzb@mail . xjtu . edu . cn ,举报箱放置在行政楼二楼 209 室门口。
十、工作进度安排
( 1 ) 3 月 15 日 ,确定复试分数线,上报教育部;
( 2 ) 3 月 16 日 ,召开全校硕士生录取工作会议;
( 3 ) 3 月 16 日 ---21 日,通知考生复试;
( 3 ) 3 月 22 日 ,各学院(部)上报本单位复试方案、外语听力测试办法、招生工作小组名单、专人核查证书原件签字印签、本学院复试时间安排;
( 4 ) 3 月 22 日 至 3 月 31 日 各学院(部)安排复试录取工作;
( 5 ) 3 月 31 日 各学院(部)公布录取名单;
( 6 ) 3 月 25 日 至 3 月 31 日 体检;
( 7 ) 4 月 3 日 同等学力加试;
( 8 ) 3 月 31 日 上报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审查;
( 9 ) 4 月 3 日后未录取考生向外校调剂。
附 1 : 西安交通大学 200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06 年3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