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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要求,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实施素质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要求,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校复试各项工作。

  2.研究生院成立复试工作巡查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工作组是否严格的按照我校复试方案完成相应的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检查各学科的复试内容是否能真正考核复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3.各院(系、部)成立由主管院长(主任)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系、部)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培训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4.各院(系、部)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个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在各院(系、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5.各院(系、部)成立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担任组长的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分数线由各院(系、部)根据教育部划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自行确定,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比例应达到招生规模的120%左右。根据复试比例确定的复试名单在院(系、部)主页公布。

  2.制定复试细则

  根据本方案,各院(系、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系、部)复试细则,确定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统一报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并在本院(系、部)主页公布。

  3.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各院(系、部)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各院(系、部)召开由各复试工作小组及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人员参加的复试工作培训会,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4.命制复试试题

  (1)专业笔试试题

  是否进行专业笔试由各院(系、部)自定。在笔试试题命制的过程中,需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

  (2)专业面试试题

  需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难度要适当,应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试题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是考察考生的基本听说能力。需设立一定数量的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试题

  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中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5.信息发布

  以下信息须在各院(系、部)主页发布:

  (1)所属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所属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

  (3)本院(系、部)复试细则。

  四、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4月14日、15日

  五、复试主要内容及方式

  (一)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加试科目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评卷后试题与答卷一并交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4.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时间:4月13-14日。

  (二)主要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是否笔试及笔试的组织形式各院(系、部)自定。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中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面试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院(系、部)统一组织。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要准备一定数量的主题,可以是日常会话,也可以结合专业外语测试,如用外语口语回答专业问题,也可以是口译一段专业文章等。由考生自行抽取并留有一定的时间进行准备;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增加第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如有俄语考生,请与外语系联系俄语老师;

  (4)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工作小组所有成员当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过程要有问答情况等详细的记录,复试工作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附件4)。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复试的结果要有明确意见,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所有复试材料(复试答卷和复试情况记录等)不得更改并须妥善保存备查;

  (5)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由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100分)、外语听说能力(50分)成绩组成,满分1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对有特殊专业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适当加分,加分依据及标准由各院(系、部)自定,最高加分为10分。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各院(系、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加分计入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总成绩的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附加分

  七、调剂

  1.初试成绩同时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专业(下称“调出专业”)和拟调剂专业(下称“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并且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为同一或相近专业;

  2.大学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院校;

  3.如果调入专业为经济学、工学、管理学时,调出专业考试科目应含统考数学或自命数学科目。

  4.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需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有校内调剂考生,如果已经参加了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且进行了专业知识笔试,则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在参加调入专业复试时仍有效,只需参加调入专业的专业面试即可。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院(系、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研究生院派出巡查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院(系、部)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4.实行复议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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