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参加浙江工业大学复试考生注意事项
一、复试时间及各学院复试方案
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8-13日,具体时间、各学院复试方案、调剂方案见学院网站。
二、关于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请仔细阅读我校研招网“浙江工业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附后)。
三、关于思想政治考核
复试考生应下载“研究生政审表.doc”,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并在复试时交招生学院。
四、关于体检
所有攻读201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费35.00元。
4月11日下午朝晖校区医院体检,4月12日上午屏峰校区医院体检,此时间段之外也可以,不需要空腹。
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五、关于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请见2011年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同等学力的界定请查看我校研招网“浙江工业大学2011年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以上不明之处,请咨询相关学院。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2011年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成绩(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②历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考生,出示工作年限证明、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8年9月1日前毕业)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6年9月1日前毕业);
④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出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9年9月1日前毕业)及所报考专业六门本科主干课成绩证明(须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出示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就读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
3.本人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4.本人政审表;
5.复试时须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请参考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6.复试体检工作将在同期进行,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