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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党校2009年研究生报名初试、复试与录取、及注意事项

  报名与初试、复试与录取、及注意事项  报名与初试  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和初试时间: 均按国家教育部 《二ОО九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的规定执行。  同等学力报考者,

  报名与初试、复试与录取、及注意事项

  报名与初试

  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和初试时间: 均按国家教育部 《二ОО九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的规定执行。

  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毕业时间两年以上,并出具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有效证明(如:正式发表的著作、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 6门以上本科、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等材料);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在办理确认手续后,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将有关证明及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寄至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

  报名: 考生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 并在规定时间内到 本人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交验有关证明、办理相关确认手续。未到报考名点办理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初试地点: 由 考生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复试与录取

  复试: 复试一般在 2009年5月中旬前结束。 复试要求请见中共浙江省委党校二〇〇九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录取: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录取通知书于 2009年6月底前发出。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属国家计划内名额,入学后不收取任何学费。

  注意事项

  1、根据 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主要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2、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寄发准考证及初试成绩单、通知复试等工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无班级信箱,应写明学校、分院、系、专业及班别等)和联系电话,保证该内容详尽、准确。如所填信息在2009年7月前有变动,应及时告知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

  3、 我校不提供业务课的参考书籍,请考生自行到书店购买或向出版社邮购。

  4、其他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二ОО九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者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者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阅。 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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