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2012年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我院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以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培养高级专业人才,为企业科技进步培养科研新生力量为指导思想。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一、我院招研复试工作在院招研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安排。招研领导小组由崔恺副院长兼总建筑师负责,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人、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复试导师组成员由招研领导小组指定5-6位具备丰富招研复试经验的导师组成,并要求成员明确院招生复试的指导思想、原则,复试的要求、科目、内容、成绩评定标准。
三、复试考生筛选
(一)初试成绩达到下列分数:总分300分以上;统考科目在教育部划定复试分数线以上;业务科目90分以上,其中作图科目100分以上,为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
(二)复试导师组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毕业学校、学历专业、学习成绩、专业基本素质、报考第一志愿院校等方面的综合初审,通过初审者可参加复试。 按招录复试考生比例确定入选复试考生名单。
(三)院研究生办公室在复试前,按规定审查入选复试考生的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录考生人数与参加复试考生人数比例一般为1:1.5-2.0。
(五)申请调剂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网上调剂/,按操作流程完成申报。接到我院同意复试的考生应即完成网上确认,未接到同意复试的考生请及时修改申报信息。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时间
1.建筑设计考试:统一题目笔试作图,4月20日上午进行;
2.专业综合面试:复试导师组对考生逐一面试,4月20日下午进行;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导师组指定一名导师,在专业综合面试中进行;
4.复试开始前对考生进行职业素质测评;
5.在复试通知书中说明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于复试开始日7个工作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二)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评定,由研究生办公室制定统一的分项评判标准,在复试全部结束后,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结果。
(三)复试各科成绩占复试总成绩权重如下:
1.建筑设计笔试50%;
2.专业综合面试4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五、复试合格标准及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
1.达到复试总成绩75分以上的为复试合格,并由复试成绩最高分向下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初试、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分配如下式:
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
六、信息公布
(一)方式
1.我院网站www.cadreg.com.cn/招生招聘/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院校信息/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信息发布/
(二)时间、内容
1.复试开始日7个工作日前公布复试名单。
2.复试全部结束日的第2个工作日公布复试结果。
3.复试全部结束日的5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取名单。
七、招研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1.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纪检部门监督电话 010-68302074;
招生复试咨询电话 010-68302032;
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监督电话 010-82837219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
附:2012年同意复试考生名单
姓名(考生编号)
宋 安(100032000002555)
马小凯(100032000002468)
李 雯(100032000002481)
杨 辛(100562000105608)
王诗朗(100032000002535)
王传东(100562000106221)
赵婧怡(100562000105514)
方乾羽(100032000002452)
马 征(100032000000003)
王容汐(100562000105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