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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河北经贸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保证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2年硕士研

河北经贸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保证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2]2号)文件以及2012年河北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原则基础上,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利益。

  二、组织与管理

  (一)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

  (二)在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如下机构:

  1.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有效监督。

  2.外宣及申诉小组。负责外宣及申诉。

  3.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负责复试录取的日常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具体组织与协调。

  4.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复试考生学历、学位等报考资格的审核。

  5. 试卷笔迹核对小组。

  对考生初试所有科目的试卷笔迹进行核对。对有疑义的,可再次审查其复试答卷笔迹与初试答卷笔迹是否一致。

  6.院级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和指导本部门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及督查;安排专人在面试现场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复试准考证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严格审核考生的本人身份与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组织对本学院(部、所)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安全保密教育工作。

  7.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复试考生的英语口语测试、面试(或考生综合能力测试)工作的具体开展。

  8.英语考试小组。负责所有复试考生的英语听力考试的考场安排、监考人员的确定、阅卷工作。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确定复试名单(对于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根据具体调剂情况而定)。在依据上述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若出现小数位数,作四舍五入处理;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分相同的若干考生,则同时进入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试卷笔迹核对

  1.试卷笔迹核对。

  小组对复试考生初试的所有科目答卷笔迹进行核对;对有疑义的,可再次审查其复试答卷与初试答卷笔迹是否一致。对于各科试卷笔迹不符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对于替考等作弊行为,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2.复试资格审查

  (1)思想政治鉴定。档案所在单位开具。

  (2)对非应届考生,严格审查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留存。对于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的考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其本人须在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取消录取,同时,档案材料也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

  (3)对于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其所在高校教务部门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和学生证原件。

  (4)对于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其毕业证书须得到国家认可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其中军队院校自考学历须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指定的有代理认证资质的部门进行认证,军队院校自考以外的学历须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严格审核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①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②未转业(复员)的提供军官(士兵)证复印件和本人所在师级或旅级干部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盖章);③已转业(复员)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转业证(复员证)复印件,如没有转业证或复员证,须提供转业(复员)审批报告;④学校训练部证明(2000年前毕业的),2000年前毕业若学校撤销,训练部证明可用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代替;⑤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⑥入学批准书或参军登记表复印件;⑦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

  (5)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派专人在复试现场认真核对复试考生本人、有效证件与报名库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及相关专业复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招办备案。

  (三)复试环节

  1.学术型专业及部分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除外)

  研究生复试分为以下七个环节:⑴复试资格审核;⑵体检;⑶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⑷英语笔试(含听力),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听力20分);⑸同等学力考生笔试加试(两门,每门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法律硕士(非法学)不加试;⑹英语口语测试与面试;⑺科研创新能力考核(①科研创新能力是指考生近三年在省、部级学术期刊上独立公开发表的与复试专业相同或相关的学术论文;②科研创新能力考核由考生提出申请,将申请表及论文原件提交研究生学院进行审核,由专业复试小组进行考核,给出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上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出最终结果;③在核心学术期刊上每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计5分,其他省、部级学术期刊上每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计3分,科研创新能力加分最高计10分;④科研创新能力加分直接计入复试总成绩)。

  英语笔试(含听力)、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英语口语测试、面试成绩不足60分为不合格。其中,英语口语测试与专业面试同时进行。

  复试考生在上述复试(不含科研创新能力考核)环节中有一个环节不合格的,即视为复试不合格。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研究生复试分为以下五个环节:①资格审核;②体检;③政治理论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查阅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信息);④英语笔试(含听力),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⑤个人综合素质测试(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小组案例讨论,满分100分)。

  英语笔试(含听力)、政治理论笔试、个人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为不合格。

  复试考生在上述复试环节中有一个环节不合格的,即视为复试不合格。

  3.会计硕士

  研究生复试分为以下六个环节:①资格审核;②体检;③政治理论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范围查阅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信息);④英语笔试(含听力),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⑤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⑥英语口语测试及面试。

  政治理论笔试、英语笔试(含听力)、专业笔试、英语口语测试、面试成绩不足60分为不合格。

  复试考生在上述复试个环节中有一个环节不合格的,即视为复试不合格。

  (四)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等于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折算后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权重的70%;复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权重的30%。

  1.学术型专业及部分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除外)

  (1)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 +〔(复试英语笔试(含听力)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2〕×30%+创新能力加分。

  (2)调剂考生:复试总成绩=(初试统考课成绩÷统考科目数)×70% +〔(复试英语笔试(含听力)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2〕×30%+创新能力加分。若该专业所有调剂生初试科目相同,复试成绩按(1)计算。

  2.工商管理硕士专业(MBA)、公共管理硕士(MPA)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70% +〔(复试英语笔试(含听力)成绩+个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30%+创新能力加分。

  3.会计硕士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70% +〔(复试英语笔试(含听力)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2〕×30%+创新能力加分。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生计划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最后一个招生计划存在若干复试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相同时,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为依据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含一志愿调剂生)排在该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源之后。

  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按要求到指定地点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待录取’;确认后领取拟录取调卷函,持调卷函与原一志愿报考单位联系,提出申请将本人的考务档案(调剂表、入学考试试卷)通过机要在规定时间寄往我校研招办,考务档案逾期不到的,将影响录取。

  四、复试工作流程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按如下几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培训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部分,通过复试可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为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复试领导小组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各小组组长进行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及纪律的培训;各小组组长须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向本小组成员进行传达,并对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及纪律的培训。

  (二)考生报到

  时间: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

  地点:河北经贸大学北校区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复试考生须携带材料:见“三”中第(二)款及网站公布的复试须知。

  (三)考生体检

  地点:河北经贸大学北校区校医院。

  (四)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

  1.各专业笔试科目:详见我院网站;

  2.考试:考试工作具体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安排;

  3.评卷: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考生答卷装订密封,各阅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阅卷。各阅卷小组组长组织阅卷人员进行评阅并认真复核,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进行成绩登统。

  (五)英语笔试(含听力)

  英语笔试(含听力)由英语考试小组在规定的地点组织考试。考试完毕后,监考人员将答卷密封,英语考试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阅卷。英语考试小组组长组织阅卷人员进行评阅并认真复核,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进行成绩登统。

  (六)面试和英语口语测试(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公共管理硕士为个人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面试原则上每人不少于15分钟、英语口语测试原则上每人不少于10分钟,由各专业复试小组在规定的地点组织测试。其中,专业面试在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基础上,要注重对复试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核;英语口语测试应注重考核考生英语的听说和表达能力。

  相关工作由各专业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分为如下几个步骤:

  1.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语测试工作准备

  专业面试工作开展之前,应事先做好如下几项准备工作:

  (1)领取试题:

  各复试小组派专人到研招办领取专业面试试题、复试考生名单、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语测试打分表、复试记录、复试专业面试成绩登统单和英语口语测试成绩登统单等。

  (2)考生专业面试次序的确定

  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语测试次序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自行决定。

  (3)复试小组的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语测试工作分工

  复试小组组长在专业面试工作开始前,应对本组人员进行分工,对每一考生的提问、记录等工作,必须明确到人。

  2.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语测试的进行

  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语测试分为如下几步:

  (1)考生入场先自我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如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业成绩、科研情况等。

  (2)复试小组组长组织考生抽取2道基础题、1道纵深题;

  (3)考生对所抽3道试题分别进行回答,复试小组并对其进行英语口语测试。复试小组组长安排专人进行详细记录,记录员、复试小组成员和复试小组组长应分别在记录上签字,复试考生须在复试记录上签字确认。

  (4)复试小组成员依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及英语口语测试情况、在打分卡上逐项打分,签字后交本组组长,由组长填写复试专业面试成绩单,成绩分数栏填写平均成绩,成绩等级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各复试小组组长应加强专业面试成绩的加总及平均成绩计算的检查与监督力度,确保准确无误。

  五、复试工作纪律

  研究生复试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确保我校研究生的招生质量,杜绝干扰,严肃纪律,规范程序,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我校的良好声誉。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要求如下:

  1.复试工作期间,不得单独接待考生;

  2.不得泄漏笔试和面试题目;

  3.专业面试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要充分尊重考生,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遵守作息时间,非休息时间不得离开专业面试场所、不得接待无关人员、不得接听电话;

  4评分要公平、公正,成绩单填写要认真清楚,不得涂改。

  5.有直系亲属考生参加复试的,复试相关人员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此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各小组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各小组上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若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本方案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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