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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天津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各位考生: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2012年4月7、8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范围  一志愿考

  天津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各位考生: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2012年4月7、8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范围

  一志愿考生:满足“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一区分数要求(除食品科学专业),经研究生处网页“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查询系统”,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

  注:报考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食品科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国家分数线中4门单科成绩要求外,总分需达310分及以上,方可获得我校复试资格。

  调剂考生:经学院选拔、学校审核通过,并于研招网调剂系统上已完成复试资格确认环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推荐免试生无需参加本次复试。按照国家有关考试规定,未参加复试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复试方式及主要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掌握水平、外语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综合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

  复试含三部分: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专业综合考试(总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安排。

  (2)综合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考察。每位考生面试不少于20分钟。

  (3)外语水平测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读的能力,包括公共外语与专业外语,考核形式由学院自行安排。

  3.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科将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研究方向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但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情况等;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招生目录公布的科目进行选择。加试科目由各学院招生录取小组负责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工作,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掌握。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课程各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内,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调剂原则

  调剂复试考生须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标准,被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应与调剂专业相近或相关,初试科目应与调剂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考生由学院进行选拔并发送复试通知,拟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调剂程序者方可参加复试。过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办理复试。

  三、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1.复试通知书下载及填写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4月2日---5日,登录校园网研究生处网页“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查询系统”,自行查看是否具有复试资格,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系统中直接下载《复试通知书》(含复试序号)

  调剂考生:4月2日—5日,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到申请学院的复试通知,并按规定要求接受复试后方获得我校复试资格,可自行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复试通知书》。

  注:《复试通知书》上“复试序号”可于4月4日---6日,在研究生处网页进行查询填写。

  填写要求:

  ①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要求准确核对或填写相关内容:含复试序号、准考证号、复试专业、姓名,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登录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思想政治考核表》到所在单位进行政审盖章。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学院具体安排

  4.复试资格查验:

  (1)4月7日8:30---11:30,考生到河西校区主楼A区103,进行复试资格初步查验及交费,经研究生处对其复试资格确认后,在《复试通知书》上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2)4月7日8:30---11:30,考生持研究生处盖章后的《复试通知书》到相关学院进行第二步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

  a.查验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b.查验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原件,留存复印件;

  c.在校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或存档单位出具,应盖出具单位公章;

  d.《思想政治考核表》,应由现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

  e.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

  f.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学院将每个考生材料进行整理,建立考生个人档案,并告知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

  5.复试时间(具体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

  (1)4月8日14:30—16:30,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专业综合笔试;

  (2)4月7日下午及4月8日上午,由各学院组织面试及英语水平测试。

  四、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

  2.复试成绩:权重占30%

  总分为300分(外国语语言学专业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外语水平测试100分。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Χ70%+(复试成绩÷3)Χ30%

  外国语专业=(初试成绩÷5)Χ70%+(复试成绩÷2)Χ30%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初试成绩÷3)Χ70%+(复试成绩÷3)Χ30%

  各学科专业考生从高到低依次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由学院按按要求格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体检

  对于拟录取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具体体检安排详见《关于参加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补充通知》。

  六、不予录取的三种情况

  根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务必按要求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 完成调剂环节,以便学院选拔发放复试通知,下载报考信息。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处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待录取意见。

  2.第一志愿考生经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后,由研究生处统一上传研招网,并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接收待录取放完成录取程序。考生请收到待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待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

  3.待录取考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于5月下旬接收录取检查,对于录检中存在问题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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