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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科大公共事务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2014年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与办法 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和政策,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原则,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复试重点考察学生掌握本科阶段知识的广度和深

2014年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与办法

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和政策,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原则,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复试重点考察学生掌握本科阶段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综合素质和能力。现将我院有关复试事项通知如下:

1、凡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且成绩已达到我院所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MPA达B线考生需另行申请),即为我院的复试人员。

2、此通知为考生复试通知书,学院不再对考生另发复试通知书,如果考生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考生本人放弃复试资格。

3、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基础课,如有同等学力考生,请速与相关专业老师联系。

4、各专业复试方案:

一、MPA

1、复试时间与地点

A线、B线均实行差额复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地点:合肥市徽州大道1129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区公共事务学院。

2、复试形式、内容和分数

(1)形式:综合面试

(2)内容:含盖政治、英语应用、专业及综合能力,主要涉及近年来的社会热点问题和国内外大事。

(3)复试总分为300分,政治、英语应用和专业及综合能力各100分。

3、复试流程

检录个人信息,交验复试材料、领取《2014年中国科大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表》等录取材料(复试时务必交给复试秘书)→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等待复试→复试→复试结束。(提醒:不得携带私人物品进入复试室。复试结束后立即离开,不许逗留)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A线和B线考生均需提交:

①《复试申请书》及其相关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在检录时提交;

②《复试申请书》中所涉及相关证书原件;

③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学成绩单原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即为原件);

⑤2014年全国联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⑦网报中学历(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提供给学历(籍)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注意:3~6项为录取材料(成绩单原件及各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5、B线复试申请

①B线考生须提交复试申请。经MPA教育中心审核通过的申请者,方可参加复试。未提交复试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②申请条件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B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B线复试。

⑴截至2014年8月底,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毕业后工作2年(含)以上,或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后工作4年(含)以上,或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后工作6年(含)以上。

⑵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副科级(含)以上职务或中级(含)以上职称;大中型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要求:附任职文件或证明、单位简介、单位人事部门的联系电话)。

⑶获得地、厅级(含)以上奖励、荣誉;有重大发明、专利(要求:附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⑷在某一领域有特殊或突出贡献,如作为主要成员完成有影响力的政策文件、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要求:附详细资料和证明文件)。

⑸大学生村官、后备干部,且经主管部门推荐(要求:附主管部门证明、主管部门单位简介、主管部门推荐函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⑹近三年中至少两年单位考核为“优秀”且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者(要求:附单位证明文件、单位简介、单位推荐函、单位人事部门的联系电话)。

③申请方式:填写《2014双证MPA复试申请书—B线》,先提交电子版(发邮件至:ustcmpa@ustc.edu.cn)以备审核。

④申请截止时间:3月20日16时(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6、咨询电话

0551—63492171(姚老师)63492121(刘老师)

二、法律硕士

1、复试分数线

外语50、政治50,业务课一85分,业务课二85分,总分315

2、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3月29日、3月30日两天

复试地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校区管理科研楼11楼公共事务学院

3、复数形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4、复试内容

3月29日笔试:上午9:30——11:30民法(100分)

下午15:00——17:00刑法(100分)

3月30日8:30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考核与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两个方面,其中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少于5分钟。

5、录取原则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注意事项

3月29日上午8:30在管理科研楼1113室核对考生身份信息,请各位同学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

应届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成绩单以及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非应届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考生人事档案部门盖章的本科成绩单复印件以及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网报中学历(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提供给学历(籍)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7、咨询电话

0551—63600198(宋老师)63607760(魏老师)

中国科大公共事务学院

20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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