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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确实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我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办法通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复试工作。

2.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在考生中确定一名复试工作观察员参与复试的全过程。

3.具体复试事务与招生日常工作由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院长助理和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

二.参加复试条件

2014年,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各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划定的分数线执行,不单独设置分数线。

具体参加复试条件请参阅研究生院网站。

三.2014年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 业

2013年招生名额

推免生数

可供报考名额

设计学

30

17

13

艺术硕士

12

3

9

工业设计工程

18

5

13

国际合作

17

0

17

四、复试科目的申报

考生在3月16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

五、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考生参加完资格审查后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120元/生。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我院资格审核时间地点:3月22日8:30学院214

综合面试时间地点:3月22日下午3:30学院540542544

复试笔试时间地点:3月22日上午9点---学院机房、画室

学院审核原件,收下列复印件: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

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须达到了425分以上)。

(二)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于3月14日前向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

1、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②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并且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相应学科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一门单科降5分。

六、复试

(一)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复试专业课100分(笔试),专业综合面试140分。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综合面试等。

(二)复试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2日上午8:30在学院214举行研究生复试说明会

上午9点---下午3点按照复试方向到指定教室考试

下午3:30开始按方向分组到指定教室面试

地点:学院214教室

(三)专业综合面试

面试总分分值140分,主要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1.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考生重点展示自己的设计作品集或论文等。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统一进行,测试方式以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形式进行。

4.每个考生必须先完成专业综合面试,再进行英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并录音备查。

(四)参加专业综合面试应携带下列材料: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③获奖证书;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设计作品集等;

⑤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⑥在职班考生还须提交反映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⑦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七、调剂

1.本校考生向校外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国家复试分数线后,对于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有关调剂程序和手续将另行说明。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八、国际合作项目

(一)申请条件

1.国际合作项目接收相应学科门类已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申请。

2.若国际合作项目招生指标未完成,可接受外语水平较好,总分或者一门单科成绩低于所在学科门类要求10分以内的考生的申请。

(二)申请程序

国际合作项目的选拔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对已上线考生的选拔。

3月17日-18日,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向学院申请。

3月22日,复试(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3月28日,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第二阶段:对未上线考生进行选拔(在国际合作项目招生指标未完成的情况下)。

4月2日-3日,各学院接收申请,确定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名单。

4月4日,学院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4月8日,复试(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4月11日,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专业、名额、具体要求学院将另行发文进行说明。

九、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奖助学金

2014年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奖助学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学费标准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为准(http://jcc.hnu.cn/)。

十一、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一)时间:3月21日至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登高路56号,东方红广场往后约200米)

(三)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四)流程:

1.到校医院财务室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也可提前到校医院领取),缴纳体检费

50元/人。

2.准备1寸近照一张,体检表和化验单分别填好报考的学院、专业、姓名、性别、年龄等。

3.按体检表要求完成体检。体检抽血时间:早上7:30-10:00(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可以喝适量清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

十二、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4、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5、调档:录取为定向类别的考生和在职班的考生不调档;非定向类别的考生须调档。

注意: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hnu.cn/和学院网站http://design.hnu.cn/,以便获取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最新信息。

联系电话:88822418联系人:龙老师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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