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伯海
副组长:田永秀
成员:林伯海、苏志宏、饶艾、田永秀、陈家宏
二、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刘占祥
副组长:郑澎
成员:田雪梅、邓大鸣、曾淼
三、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组
马克思主义理论:略
政治学:略
法 学:略
法硕:略
四、复试办法
1、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1)政治学(030200)、法学(030100)、法律硕士专业(035101)第一志愿报考且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划定的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030500)第一志愿报考且初试成绩在320分以上(单科分数符合教育部划定的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符合调剂条件的法律硕士(法本)(035102)调剂生。
2、复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口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实践和科研动手能力。
每位考生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试和专业口试;英语口试由考生抽取考题,专业口试分为抽取考题和专家现场提问两部分。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顺序由考生当场抽签决定。
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面试安排如下:
4、复试成绩
(1)面试(口试)成绩评分办法
成绩构成:
英语面试总分100分,听力和口语各50分;
专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表达能力20分,专业基础素养和能力60分,科研实践及动手能力20分。
以上各项成绩由面试专家独自逐项评分,计平均成绩。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外语(权重20%)+专业面试(权重80%)=100分
五、考生调剂复试基本要求
1、 参加调剂的人选:
(1) 所有调剂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的基本要求;
(2) 985、211学校或全国重点学科、特色学科的毕业考生;
(3) 本学科认定的学生质量比较好的学校的考生。
(4)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学专业(030100)且本科专业为法学的,可申请调剂到我校法律硕士(法本)专业(035102) 。
所有调剂生必须取得政治学院、校研究生院调剂资格认可方可参加复试。
六、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
(2)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录取。
2、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七、其他
1.思想政治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在复试过程中发现存在作假、舞弊等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