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办法,现将2015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轮复试(含笔试及面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考生范围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国家线,见http://yz.usst.edu.cn/s/78/t/391/f4/7c/info62588.htm附件二)的考生。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已接受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安排
第二轮复试时间为2015年4月1日;
考生根据学院通知参加第二轮复试。
三、笔试安排
1、时间:2015年4月1日8:00-9:00
2、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楼210室)
3、科目:
(1)0802Z1机电功能材料(学术学位):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分析方法、材料性能、工程材料、材料成型原理(任选一门与初试不同的科目)。
(2)0807Z3新能源材料(学术学位):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分析方法、材料性能、材料物理化学、材料化学(任选一门与初试不同的科目)。
(3)08520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分析方法、材料性能、工程材料、材料成型原理(任选一门与初试不同的科目)。
笔试各科参考书目见《上海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clxy.usst.edu.cn/s/79/t/392/d9/ae/info55726.htm。
四、面试安排
1、时间:2015年4月1日9:15-17:00
2、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楼),具体面试分组名单将于4月1日张贴在材料楼219室旁公告栏处。
五、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材料不齐者不能参加复试)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携带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4、每位考生须提供体格检查表,有关复试体检安排请查看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通知http://yz.usst.edu.cn/s/78/t/391/f4/78/info62584.htm;
5、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6、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8、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教留服的认证证明;凡不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隐瞒学籍学历校验信息或提交虚假验证证明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试时交复试小组审验,审验后复印件不再退还。材料不全者,不能参加复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