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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二军医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相互转告)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和总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经研究,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经确定,现将分数线、复试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相互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总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经研究,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经确定,现将分数线、复试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按惯例,我校不邮寄书面复试通知书,复试以此通知公告为准,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请考生互相转告。

一、复试分数线

(一)军队在职干部、国防生和有入伍意愿且符合入伍条件的男生

执行教育部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

1、理学:单科≥36分(满分为150分科目≥54分)、总分≥275分;

2、工学:单科≥38分(满分为150分科目≥57分)、总分≥280分;

3、医学(含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单科≥39分(满分为300分科目≥117分)、总分≥285分;

4、应用心理专业学位:单科≥44分(满分为300分科目≥132分)、总分≥320分;

5、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和中药学硕士:单科≥39分(满分为300分科目≥117分)、总分≥285分;

6、军事后勤专业学位:单科≥39分(满分为150分科目≥59分)、总分≥290分;

(二)地方考生(不含符合入伍条件且有入伍意愿的男生)

学科门类(代码) 总分 英语/政治 (满分=100分) 专业课 (满分>100分) 备注
理学(07) 330 48 90 学术学位
工学(08) 330 48 90
医学(10) 330 48 180
应用心理 330 48 180 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 330 48 180

达到学校分数线的考生均应报到,并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录取。

军校应届生和士兵学员的复试招录按照我校政治部关于军校应届生录研选报复试专业和导师方案实施。符合总部加分政策的我校往届支援边疆学员一并参加复试。

二、关于调剂

我校2015年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生源不足的院系和专业,进行校内调剂补充。

三、复试权重和总成绩折算

计入复试成绩的共三项:英语听力考生成绩、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和复试专家小组面试考核成绩,各部分占复试成绩的比重为10%、30%和60%。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比重为7:3。

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为百分制。

四、复试时间与安排

我校硕士生复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考生参加第一志愿单位组织的复试,4月9日安排校内调剂,第二阶段是调剂志愿考生参加调剂单位的复试。

具体复试时间安排为:

时间 地点 任务 备注
4月6日8:00 长海医院门诊部 4楼体检中心 体检 所有统考上线考生(含军校应届生和士兵学员)参加。 体检时考生需空腹、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在医院缴费。
4月6日15:00 教学馆 英语听力考试
4月6日 15:40 教学馆 心理测试
4月7日 -8日 各单位训练办(教务科) 考生报到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复试小组考核和导师面试 具体时间以各单位通知为准。 第一阶段复试。 考生在第一志愿单位和专业复试。
4月9日14:30 长海医院 临床技能中心 校内调剂 生源不足的院系研管参谋参加。
4月9-10日 接收调剂考生的培养单位 调剂考生报到、审核调剂考生资格 硕士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复试小组考核和导师面试 第二阶段复试。 校内调剂的考生需参加。
4月9日 16:30 教学馆 拟入伍对象和国防生政策讲解 拟入伍对象、国防生需参加。(含推免生)
4月10日8:00 长海医院门诊部 4楼体检中心 体检 拟入伍对象、国防生和军校应届生需参加。(含推免生)
4月10日14:30 军体馆 体能考核 拟入伍对象、国防生需参加。(含推免生)

1、体检:考生需空腹、携带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按规定在医院缴费(200元/名)。拟入伍对象、国防生和军校应届生4月10日按照军检标准再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约160元/名)。

2、英语听力考试:所有统考考生必须参加。考生须带2B铅笔、签字笔、橡皮。

3、心理测试:所有统考考生必须参加,作为学校掌握考生心理健康状况和建立研究生心理档案的依据,不作为考生录取与否的依据。

4、英语听力和心理测试具体考场安排,学校将在4月6日12:00在教学馆门口公布。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6、经学校研究,2015年联合培养单位(单位代码为2××)招录军队在职干部的总指标为10名。报考联合培养单位的考生,按照总指标120%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参加长海医院统一组织的复试;未入围的上线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只能选报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校内单位相关院系(单位代码为1××),选报后参加选报单位的复试。报考联合培养单位的考生均可在4月5日前填写《联合培养单位考生选报复试院系申请表》点击浏览该文件,并于4月5日19:00在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会议室集中交予我处,届时将进一步讲解相关政策。未填写或未按时上交的,学校将视为放弃选报校内单位相关院系。

7、根据总部通知要求,拟入伍对象和国防生须参加体能考核,考核项目包括3000米、5*10折返跑、仰卧起坐、俯卧撑共四项。列入拟入伍对象的推免生和国防生推免生均应参加。

五、要求与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英语听力考试和心理测试,逾期或未参加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需按照各培养单位要求按时报到并参加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联合培养单位的考生请于4月5日19:00在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会议室集中提交《联合培养单位考生选报复试院系申请表》。

2、复试报到时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身份审核和培养类型确定须查验的材料,包括:

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队在职干部还需携带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如已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必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医师资格证书中执业范围须与报考专业一致。

②外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员(生)证及复印件和学校教学培养部门的在学证明。

③所有“非军人”考生复试报到时,应届生需提交学籍电子注册表,往届生需提交学历信息电子注册表。(电子注册表查询和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后注册本人信息,网址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④可携带其他证明个人培训经历和学术水平的论文等材料。

⑤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大专毕业满两年的考生、成人高校应届生、本科结业生)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科目加试。加试科目请考生阅读本网站《复试管理办法》后选择,并在4月5日前报我校研招办(021-81870842,yjszsw@smmu.edu.cn)。未选择的考生,我校将指定考试科目。

4、逾期不报到、上述资料不齐备或与报名时提供资料不符者取消复试资格。

5、复试内容及形式见《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本网站招生政策栏目)。

6、药学(含药学硕士)、护理学(含护理硕士)、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含公共卫生硕士中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在学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复试,分别由药学系、护理系和卫勤系牵头组织。

7、拟入伍对象的本科院校和年龄要求:必须为“985工程”或“211工程”统招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升本、专接本以及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人员),入学时须获得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至2015年9月1日),学制为5年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复试报到前应提交考生本人入伍意愿和“××××年××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本科院校公章。成绩较高、符合入伍对象之本科院校及年龄要求,但不愿意参军入伍的考生须提交“不愿入伍申请”。

8、拟入伍对象和国防生应详细填报既往病史,一经发现不符合入伍体检标准的现象,可能会造成不能录取,或录取后被开除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体检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请复试考生下载后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体检当天携带至体检中心。

六、复试名单

以下附件是我校硕士生复试名单和考生初试成绩,如有异议,请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联系,电话02181870842

点击浏览该文件

七、各培养单位联系电话和报到地点

点击浏览该文件

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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