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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5考研复试及录取办法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根据江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和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江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和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复试资格审查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59人,其中力学3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36人(其中推免生2人);动力工程(专业学位)20人。

四、学院专业复试线

各专业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统招分数线。

五、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单、学生证或学历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均须原件)、思想品德考核表、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考生在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者,准予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外国语听力、口语、翻译水平测试、心理测试和体检等。

3、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1、复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50%;2、英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成绩10%;3、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含外语听说能力5分钟),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2)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80%;(3)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考生的复试成绩为上述三部分成绩之和。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由学院外语测试小组给出,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现场评分。

4、复试时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1.2左右。

六、调剂原则和程序

1、可接收调剂专业: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2、调剂原则:(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6)调剂考生中,具有突出创新能力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突出、初试成绩符合学院自主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优质生源,可优先调剂。

3、调剂程序:首先与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联系明确调剂意向,尽快登录国家研究生招生调剂网并填报调剂志愿,学院考察考生的综合情况,确定调剂对象并发复试通知,考生在2小时内给予确认,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复试确认的考生以及有意参加其他学校调剂复试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七、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5年3月21日下午1:30

地点:江苏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4楼报告厅1419

八、拟录取原则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1、合格的推免生直接列入国家计划培养,不需参加此次复试。

2、其他考生按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排序作为录取依据。

3、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对于外语、科研或综合素质等方面较差,复试小组成员一致或大多数认为不适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考生,无论其初试成绩如何,都不予录取。

5、复试通过后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档案,未收到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6、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还须经过体检、政审及其他有关情况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包括时间、地点和要求)

1、资格审查时间:3月20日(周五)上午8:30—11:30 地点: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能动报告厅1419

2、笔试时间:3月21日上午8:40—10:40/复试科目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3月21日下午1:30 /综合面试/能动4楼报告厅1419

4、体检时间:3月20日下午:2:00—5:00;地点:江苏大学职工医院

5、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老图书馆二楼南机房,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6、复试成绩公布:48小时内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公布。

7、拟录取信息经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统一网上公布。

十、推荐免试生的要求(如复试、体检等)

推荐免试生的复试、体检工作已在2014年的10月完成,故不再参加本次的复试、体检。

十一、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明确规定,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许老师,18951289562, EMAIL:yhxu@ujs.edu.cn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5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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