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方案
表一
复 试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参 加 人 | 备 注 |
同等学力加试 | 3月25日 8:30-11:30 13:00-16:00 | 王长来A201(2) | 同等学力考生 | 学院组织 |
报到 | 3月25日 8:30-11:30 | 王长来楼一楼教工之家 王长来楼A202 王长来楼A402 | 临床医学考生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考生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考生 | 学位点组织 |
思政面试 | 3月25日 13:00- | 至真小楼203或206 | 全体考生 | 学院组织 |
笔试 | 见表二 | 学位点组织 | ||
面试 | ||||
体检 | 3月27日 8:00- | 校医院 | 全体考生 | 学院、学校组织 |
学院会议(合格生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接受待录取) | 3月27日 13:00- | 王长来楼二楼多功能厅 | 全体考生 | 学院组织 |
表二
序号 | 专业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联系人、电话 | 备注 |
1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3月26日 8:00-11:30笔试, 13:00- 面试 | 面试:王长来楼A402 笔试:至真楼404 | 习老师 电话:057487600754 | |
2 | 儿科学 | 3月26日 8:30-11:30笔试,14:00- 面试 |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门诊7楼会议室 | 郭老师 电话:057487083369 | |
3 | 耳鼻咽喉科学 | 3月26日 8:30-11:30笔试,13:00- 面试 | 李惠利医院住院部(二)10楼示教室 | 邓老师 电话:15258258414 | |
4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3月26日 8:30-11:30笔试,13:30 面试 | 笔试:第一医院国保中心4楼学术厅 面试:第一医院行政2楼会议室 | 楼老师 电话:15088864393 | |
5 | 内科学 | 3月26日 8:30-11:30笔试, 14:00- 面试 | 笔试:第一医院国保中心4楼学术厅 面试:第一医院行政2楼会议室 | 张老师 电话:13858379826 | |
6 | 妇产科学 | 3月26日 8:30-11:30笔试,13:00- 面试 | 笔试:附属医院1号楼12楼示教室 笔试:门诊楼四楼贵宾厅 | 张老师 电话:18857496629 | |
7 | 外科学 | 3月26日 8:30-11:30笔试,13:00- 面试 | 李惠利医院住院(二)2楼学术报告厅 | 于老师 电话:13454780982 | |
8 | 肿瘤学 | 3月26日 8:30-11:30笔试,13:00- 面试 | 笔试:附属医院1号楼12楼示教室 笔试:门诊楼四楼贵宾厅 | 张老师 电话:13081926644 | |
9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3月26日 8:30-11:30笔试,13:00- 面试 | 邢老师 电话057487035856 | ||
10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3月26日 8:30-11:30笔试,16:15- 面试 | 笔试:第一医院国保中心4楼学术厅 面试:第一医院行政5楼会议室 | 任老师 电话:13967810456 | |
11 | 眼科学 | 3月26日 8:30-11:30笔试,13:00- 面试 | 鄞州人民医院门诊9楼917会议室 | 周老师 电话:87017385 | |
12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3月25日18:00-21:00笔试, 3月26日8:00- 面试 | 笔试:王长来A201(2)面试:王长来A202 | 董老师 电话:057487609604 | |
13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3月25日18:00-21:00笔试, 3月26日8:00- 面试 | 笔试:王长来A201(2) 面试:王长来A202 | 董老师 电话:057487609604 | |
14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3月25日18:00-21:00笔试, 3月26日8:00- 面试 | 笔试:王长来A201(2)面试:王长来A202 | 董老师 电话:057487609604 |
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名单,初试成绩见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调剂生复试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接到宁波大学医学院复试通知并以接受为准。
二、成绩综合排名与录取
1、面试由各专业学位点复试小组成员实名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小组严格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有亲属参加本学院考试的教师实行回避制度。
2、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计算后形成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名次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参考初试的外语、政治及复试成绩。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在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 满分 | 加权系数 | 备注 | |
1 | 初试 | 500 | 0.6 | 将满分500换算成100 |
2 | 专业课(政治)笔试 | 100 | 0.4 | 1、不含加试成绩; 2、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点自主决定外语口语、听力测试的内容和形式。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
3 | 专业面试 | 100 | ||
4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100 | ||
5 | 加试单科成绩 | 100 | /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
6 | 体检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7 | 思想政治面试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注:(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
(2)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3×40%
(3)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三、资格审查
按照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2015年关于报考宁波大学硕士生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http://graduate.nbu.edu.cn/admissions/showDetail.aspx?id=6519。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