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湖北省2015年研招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以下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选拔的根本标准。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围绕选拔培养目标建立健全能力与知识并重的考核体系,强化对考生知识成就和能力潜质、考试成绩和学业表现的综合评价,增强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使具有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继续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稳妥推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加快形成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继续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我们将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招生简章、招生政策、专业目录、年度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以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同时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和通讯地址,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2、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监察审计处、研究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3、各学院应成立院级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院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4、校监察审计处、研究生处将派出复试督查小组,对各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5、各学院要切实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着重加强专业选人方式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要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6、研究生处和各学院应以考生为中心,通过设立考生等候室、考生引导员、考生qq群等方式加大对考生的服务,尤其要耐心回答淘汰考生的咨询和疑问。
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分为五个环节:诚信考核、体检、外国语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
(一)体检
3月23号8:00-10:00,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武昌校区校医院体检,体检费35元,由考生自理。
(二)外国语听力测试。听力30分,测试时间30分钟。
时间:2015年3月23日13:00-14:00;
地点:武昌校区二号教学楼2131、2231、2331、2430教室(点击下载查询:听力复试考生教室安排)
(三)资格审查及要求
时间:2015年3月23日下午2:00开始;地点:各学院(具体时间、地点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具体要求:(1)检查证件,诚信评判。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请考生在4月20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a、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成绩单;
b、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
c、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5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d、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
e、政治审查表一份。(见附件)
(2)交纳复试费100元;
(3)通知书需邮寄的考生填写录取通知书寄达地址及邮编;
(四)专业复试内容及安排(3月24号、地点见各学院复试安排)
1、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国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测试时间由测试教师把握,原则上不得少于10分钟。可以通过对话形式进行,也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3、综合面试50分(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知识面、学术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5、跨大学科门类的考生需加试一门与专业相关的课程。
6、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须按“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各学院应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7、工商管理硕士(MBA)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管理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四、复试成绩及预录工作
1、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占30%,专业笔试占50%,面试占20%(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分)*40%+外国语(翻译、写作、听力、口语)成绩(50分)*60%+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50%)。
2、初、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其中,初试4门考试总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3、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及格、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情况择优录取。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以100分算,低于60分者)、诚信考评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跨大学科门类加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5、学院3月25日上报复试成绩,3月27日前研招办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考生如有异议必须在10日内提出申诉。
五、调剂工作:
1、调剂条件:
a.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b.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c.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调剂程序:3月18日起学校在研招网上发布缺额信息,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学校、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接受调剂名单。
六、破格工作。
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搞破格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以调剂外单位线上生源为主,破格录取为辅。
破格数量控制在学校招生规模的3%以内,破格录取不超过5分。只能单破,不能双破。只能破格公共课(外语或政治),不破专业课。
破格条件严格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的规定》执行。
破格申报审批程序。拟破格考生填申报表,两名副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专家签名,学院审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省招办审批。
七、注意事项
1、各学院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要求:复试领导小组必须由党政一把手牵头,党委副书记参加;复试小组原则上以学科为单位以本学科老师为主构成,设组长1人,成员不少于5人,必须是副教授以上职称,并需指定一名秘书负责现场记录。各面试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复试工作。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的全过程。
2、复试过程应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学院,以备复查。
3、各学院应依据《武汉工程大学2015年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本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4、各学院必须对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上报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和地点,研究生处将派专人到场检查。
5、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名对考生是否被录取至关重要,各学院应认真计算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做到准确无误。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排名结果在复试结束在各学院的信息栏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以书面(盖章)和电子版交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6、各学院应于3月19日下午5:00前将本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工作细则(盖章)和电子版形式交研招办,待拟复试名单下发学院后,学院在自己的网页上公布本学院的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同时请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复试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