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教育经济与管理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史静寰、李越、袁本涛、韩锡斌、李锋亮
三、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专项计划名称等)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高等教育学、 教育技术学 | 325 | 50 | 50 | 180 |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345 | 50 | 50 | 90 | 90 |
四、复试
1.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教育研究院统一组织考试。
2.面试面试采取口试的方式。面试时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思想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面试采取先进行集体讨论,再逐个面试,平均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2.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面试平均成绩×4
3.第一志愿优先,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复试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5.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6.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