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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专业: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二、组织管理招生领导小组
 

专业: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教育经济与管理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史静寰、李越、袁本涛、韩锡斌、李锋亮

三、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专项计划名称等)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高等教育学、 教育技术学 325 50 50 180  
教育经济与管理 345 50 50 90 90

四、复试

1.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教育研究院统一组织考试。

2.面试面试采取口试的方式。面试时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思想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面试采取先进行集体讨论,再逐个面试,平均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2.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面试平均成绩×4

3.第一志愿优先,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复试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5.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6.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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