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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文学院2015考研复试初试安排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组织机构

本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本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

组 长: 涂险峰

副组长: 黄佐斌 方长安

成 员: 王三礼 王怀民 于 亭 萧 红 杨牧文 陈春荣

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三、总指标、划线原则及分数线

划线原则:

1.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划线;

2.学术学位中,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分文学与语言两大类,分别划线,实行差额复试。

分数线

学术学位:

1.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写作学、中国古典文献学:

总分365分,两门专业课单科100分,政治、外语单科55分。

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对外汉语教学:

总分365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0分,政治55分、外语60分。

专业学位:

1.汉语国际教育:

总分34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0分,政治、外语单科55分。

2.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

总分36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0分,政治、外语单科55分。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含三部分:

1、专业课笔试 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上确定的“复试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 考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以抽题和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要有详细记录,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预先准备若干试题,考生抽题。考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10%,综合面试成绩占1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5%。

总评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总分/5]×70% + 专业课笔试成绩×10% + 综合面试成绩×15%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5%

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依据。根据总评成绩,形成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十天后报送研究生院。

七、淘汰与调剂办法

考生均在原报考专业参加复试。

各硕士点按同一淘汰率实施淘汰。

为保持各硕士点招生数的相对平衡,淘汰完毕后将在各硕士点之间进行调剂,初录人数多的专业排名靠后的考生将调剂到初录人数少的专业。

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权利,由淘汰的考生依次递补。

不接受校外及院外调剂生。

八、基本奖学金比例情况、评定办法

奖学金比例按学校规定执行。

学院按学校规定的比例将指标分解到各硕士点。

各硕士点按考生初复试总评成绩从高到低评定。

推免生全部享受基本奖学金。

九、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3月25日 地点:文学院办公室

体 检 时 间: 3月25日 地点:校医院

笔 试 时 间: 3月26日上午8点—10点 地点:待 定

外语测试时间: 3月26日上午10点—12点 地点:待 定

面 试 时 间: 3月26日下午2点30—5点30 地点:各教研室

十、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本院根据《招生简章》安排专人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费用为100元每人(不含加试费用)。

十一、体检

学校在复试阶段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有疑问者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须带1寸照片1张,不需空腹,体检费用为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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