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考研网 > 考研复试 > 正文

华东理工大学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15考研复试及录取办法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面试分组

面试小组分设计学专业和专业型专业(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和艺术硕士专业)2组。

二、面试成绩

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三、录取

1、设计学(含景观规划设计专业):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2、工业设计工程:本专业招生重点考查考生工程知识、动手能力(效果图、工程图)和设计构思能力,录取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3、艺术硕士: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重点考查艺术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四、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本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21-64253226、邮箱:qianxf@ecust.edu.cn、办公室:八教503C。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015年3月 24日

本页标签: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