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
工作组组长:郑晓齐(院长)
工作组副组长:雷庆(副院长)
工作组成员:方卫华(行政管理系系主任)、徐治立(科技哲学研究所所长)、沈映春(经济学系系主任)、吴瑞林(心理学系教师)、李筱光(MPA教育中心副主任)
工作组秘书:李厚之(研究生教学秘书)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具体承担复试工作。
二、复试资格
根据我院的生源情况,在学校确定的复试资格基本线基础上,适当调整个别专业的复试资格线。初试成绩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并满足以下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请考生自行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进行查询。
考试方式 | 专业/代码 | 复试资格线 | ||
总分 | 外国、政治 | 业务课 | ||
全国统考 | 科学技术哲学/010108 | 315 | 45 | 80 |
教育学/040100 | 320 | 50 | 170 | |
应用心理学/040203 | 320 | 60 | 200 | |
教育硕士/045117 | 310 | 50 | 85 | |
行政管理/120401 | 365 | 55 | 95 | |
管理类联考 | 公共管理硕士/125200 | 155 | 外语45,管理类综合85 | |
单独考试 | 290 | 40 | 60 |
三、复试时间
各专业复试均从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上午8:30开始。
四、复试地点
所有考生复试当天上午8:00先到教学区5号楼一层大厅报到,交验相关材料,届时通知各专业复试的具体地点。
五、复试内容
各专业都要进行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英语笔试、专业口试。其中,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由主考教师与考生进行简单的英语对话,考察考生的基本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英语笔试内容为英译汉或汉译英,允许查印刷版词典,不允许查各种电子词典;专业口试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维逻辑等,主要靠平时积累,无须专门准备。另外,部分专业还要加试以下内容:
①教育学、应用心理学专业:增加中文写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写一篇短文;
②行政管理学专业:考生须提交一篇本人撰写的,能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包括未发表)。
六、评分标准和录取规则
复试的各项内容总计300分,其中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40分,专业英语笔试60分,专业口试及专业附加考试200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分学科专业按初试和复试成绩总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未达到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复试提交的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按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公布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交纳复试费,并交验相关材料。所提交材料按照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非应届)以及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盖章)顺序装订成册,个人体检报告(体检医院盖章)、发表论文(专业明确做出要求)单放。
八、特别提醒
① 此次参加复试考生所提交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招生简章附表,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必须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且为复试前一个月内的。同时,请在体格检查表右上角写上自己的联系电话。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 推免生之前已经统一面试过,此次不再进行复试。但请与本次参加复试拟录取考生一起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寄(送)至北航研招办。
九、复议制度
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意见的考生,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申诉和投诉。联系人:李厚之,电话:010-82316974,电子邮箱:lihouzhi@buaa.edu.cn。考生申诉和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或复试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考生。上述各项规定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解释。如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