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要求,结合生命科学学院兽医学学科201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及调剂情况,特制订生命科学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执行机构
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丙云
成 员:甘荫全 缪小群 陈建红 王凯 杨鸿 马春全
记录员:刘佑明
2.后勤服务工作小组
组 长:杨鸿
成 员:何永明 黄兴国 刘佑明
3.学院政审工作小组
组 长:甘荫全
成 员:曾强 黄兴国
4.考试纪律检查小组
组 长:甘荫全
成 员:王丙云 缪小群 陈建红 刘佑明
5.学院复试联络员
缪小群 刘佑明
二、复试资格
复试名单见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告。
三、复试程序
1.报到及资格审查。
2.体检。
3.复试(分笔试、面试)。
4.公布拟录取名单。
5.政审。
6.录取公示。
四、复试内容
1.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复试报到时间及地点:3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地点:本部信息楼5楼503室。
(2)复试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
1)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5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单位给出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所有复印件接受审查。
3)所有考生须出示准考证和上交初试成绩通知单。
注: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复试通知单,按复试通知单要求到指定学院进行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2.体检
资格审查后参加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教学厅[2010]2号制定。体检不通过者不能录取。有关注意事项如下:需带有关证件,考生带免冠一寸近照1张,带身份证备查,体检费由学校支付。
3.复试时间及地点
(1)统一笔试时间:3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地点:本部信息楼5楼微格室。
(2)兽医学学科同等学力考生笔试加试时间、地点: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
① 时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② 地点:北院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大楼
兽医学学科:候考区:实验大楼接待室
面试区:实验大楼201室及216室
结束区:实验大楼212
4.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面试包括英语口语、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为200分(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150分)。
(1)专业课笔试。
笔试由各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考务及评卷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笔试成绩须于当日汇总至研究生处。
兽医学学科笔试科目按照学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考试:方向1 和4:《家畜传染病学》,方向2 和3:《兽医病理学》或《兽医药理学》,方向5:《兽医临床诊断学》。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兽医微生物学》和《兽医药理学》。
(2)面试。
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时间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为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之和。
面试工作由兽医学学科依照学院该复试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并实施,地点安排在北院进行。
1)面试程序及要求如下:
① 考生签到。
② 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③ 宣布面试流程及纪律。特别提醒面试路线图,禁止考生从结束区离开后返回候考区,否则视为违纪。
考生 → 候考区 → 考试区 → 结束区
学院协调负责人: 缪小群 刘佑明
兽医学学科负责人:候考区 邓桦 李桂珍
考试区 陈胜锋
结束区 何永明
④ 考生抽取试题面试,要求每个考生面试的谈话全过程录音,同时填写每个考生的面试情况记录表,面试完成各考官分别对学生进行评分,并在记录表上签字。
⑤ 复试小组当日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2)面试试题:
①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各二级学科/领域按每一方向准备专业英文文章1篇(500-800字符),作为考试内容,面试学生阅读2-5分钟、朗读一遍、口译一遍。然后考官与学生用英文交流2个议题。
②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各二级学科/领域按每一方向准备1项实验操作题,对面试的学生进行操作测试。然后考官向学生提出相关问题(每考生一般不超过5题)进行考查。
③ 面试成绩评定:考官根据学生面试情况分别进行打分,求得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五、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3.录取原则
(1)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然后录取调剂生。
(2)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3)复试总成绩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12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名单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院主页公告栏及研究生处主页公示10天后,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5)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复试批次,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数。
六、复试纪律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在笔试后第二天由学校研究生处公布,面试结果当场宣布,复试总成绩及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研究生处于4月1日宣布。考生复试时如有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考生如对考试、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或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访小组申诉。
联 系 人:甘荫全 李畅升 谭海曙
联系电话:85505138 82988227 83963790
七、其它
联系人:在我校复试期间,如需帮助请与以下老师联系。
学校联系人:黄老师:15918062838; 罗老师:13798692245。
北院联系人:刘佑明:13703075250; 邓桦:13600302874,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