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保证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科学选拔人才。
一、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1.一志愿报考我校MPA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一区分数线(总分165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78分,英语二39分)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环节。
2.我校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且符合MPA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公共管理专业的一区分数线。
二、复试安排
1.复试程序:考生须经过资格审查、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以及综合素质面试环节。
2.体检时间:2016年3月19日(周六)上午
费用:每人130元(请自行准备零钱)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医院(学校统一组织前往)
集合时间:上午7:00
集合地点:学校东门
3.资格审查:2016年3月19日(周六)上午11:00
地点:教学楼107
4.心理素质测评:2016年3月19日(周六)上午11:30-12:00
地点:教学楼5机房
5.考生个人综合素质面试:2016年3月20日(周日)上午8:00—11:30
地点:教学楼109
6.其他事项:
(1)每位考生须交复试费100元;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如需要住宿可自行联系学校培训公寓:电话010-88561904费用考生自理
三、复试须携带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复试申请表》(见附件)。注:在职攻读的考生须提供具有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签字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试申请表》;
5.一寸近期个人免冠照片2张,请在背面写上个人名字。
6.学历认证报告及复印件一份(注:2001年后的毕业证书,可登陆研招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查询,将网上查询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出来即可;2001年以前的毕业证书或其他网上无法在线查询的证书,须提供书面认证报告。);
7.本科(或专科)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纸质版一份。
考生提供的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务必真实有效,符合教育部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四、复试比例
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按照录取计划数(60人)的150%左右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形式为个人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1)思想政治理论素养(满分1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考生对政治理论、实事时政和社会热点问题的了解与思考。考察成绩计入总分。
(2)英语听说能力(满分10分)主要考试形式:考生2分钟英语自我介绍、考官与考生的英语问答。
(3)专业知识基础和能力(满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公共管理、劳动关系、工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基础以及相关的职业胜任能力。
(专业知识基础和能力测试参考书目:劳动关系方向常凯著《劳动关系学》2005年版;工会工作方向李德齐主编《工会基础理论》、《中国劳动关系学》;郑功成:《社会保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4)综合素质(满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问题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素质素养等方面。
六、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不满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
七、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向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八、关于破格复试的说明
我校2016年MPA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如下: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
2.一志愿线下生源中,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依据破格比例进行筛选;
3.按照招生规模的3%的比例确定破格复试名单。
九、考生查询复试信息
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栏目查询我校复试工作安排、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拟录取名单的录取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的网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考生也可拨打我校研究生处电话查询,电话010-88562083。
十、调剂工作程序
2016年3月18日-4月30日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公布所需调剂的缺额人数、调剂要求。有调剂意愿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填写提交个人调剂志愿。
学校审核调剂考生情况后,根据考生调剂志愿和本单位实际招生人数,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调剂系统上确定“接受复试”,方可进入复试阶段。
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将被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选择“接受”,没有及时选择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研究生处接待考生投诉的电话010-8856279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10-88561816,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7。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解释权属于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如教育部2016年出台新的调剂录取政策,我校按照新政策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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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