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考研复试即将开始,各大招生院校已经开始陆续公布有关复试的相关安排。下面是51考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疆大学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便大家参考。
新疆大学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统筹兼顾,促进不同区域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将我校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形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和监督。
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包括院领导、学位分委员会成员及指导教师等,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复试专家组,负责相应学科的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导师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并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 1人必须具备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相应学科负责人任组长。
二、报考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4月5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报考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政治审核:考生需携带《新疆大学2018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可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学历审核:(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①准考证原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5年9月1日前颁发。);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仅应届毕业生提供,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2)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持有:①已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证书原件(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3年9月1日前颁发;报考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6年9月1日前颁发);②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5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③其它同(1)。
其它材料:(1)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少数民族考生还需提供HSK或MHK等级证书;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考生还必须提供社保证明及人事聘用合同。
以上材料均需审核原件,同时考生需交相应复印件留存。
新生入学时将再次审验报考录取资格,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 进入复试基本要求按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志愿上线人数较多专业,学院可根据专业招生规模数及《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适当提高要求,确定具体进入复试分数线要求,并以书面申请形式送研究生院,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备案并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按《新疆大学2018年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执行。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 同等学力以及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的复试
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现场确认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是否跨专业由学院认定,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关于统考线下考生(破格生)的复试
根据国家规定,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允许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的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规模的3%。超低分考生(考生的考试成绩≤30分)不再破格。具体破格规定参照《新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破格进入复试要求》。
(四)调剂复试基本条件
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满足以下条件,允许考生申请调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调剂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我校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收调剂。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工作按国家规定另行通知。
10.全日制、非全日制的考生在同一专业内可申请调剂。
1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12.其他调剂具体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掌握的知识结构和创新能力、培养潜质等。复试要求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面试由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
笔试和面试(包括实践环节)都要在《新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新疆大学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中真实记录。
(二)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及基础知识测试;综合情况面试。
非外语专业考生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及基础知识测试,由各学院组织进行。测试过程中必须当场给出分数。外语专业考生的第二外国语的听力、口语测试及基础知识测试由外国语学院自行组织。
2、同等学力考生以及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命题和考试由各学院组织。
3、各学院要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复试中,要加强对考查内容、考查方式的研究和完善,考查内容不仅要包括考试成绩、学科基础和专业能力,还要包括平时成绩、科研能力、发展潜质等,同时,必须考核了解考生思想品德表现和心理健康状况,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4、学院应对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进行复试。专业学位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其它复试要求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复试要求相同。
5、复试成绩由专业课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每位考生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复试权重是指考生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比重,复试权重为40%。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成绩500分)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成绩500分)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志愿少数民族考生初试成绩=本人实际初试成绩+(报考专业总上线生平均分-报考专业少数民族上线生平均分)【若(报考专业总上线生平均分-报考专业少数民族上线生平均分)大于(报考学科复试基本分数总分要求-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总分要求),则按(报考学科复试基本分数总分要求-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总分要求)加分;若(报考专业总上线生平均分-报考专业少数民族上线生平均分)不大于零,则以实考成绩为准,不再加分。】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成绩300分)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6、复试不合格的,即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或者同等学力以及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院复试规则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7、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复试比例由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结果须进行排序,排序结果送研究生院备案。复试应公开、透明,复试成绩、排名以及复试后拟录取到何专业等情况要及时公示并通知考生本人。
8、复试考生请于复试期间(时间另行通知)持准考证、身份证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130元体检费,空腹在校医院进行体检,过后不予办理。复试考生也可以提供近两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达到体检标准的可免体检。
五、复试工作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1、各学院应制定公平、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细则。
2、各学院复试工作须实行三公开:即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结果公开。
3、复试工作全程录像、录音。
4、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破格,确需破格,其破格理由均要有书面说明。
5、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未被录取考生的咨询,应做必要的解释。
6、各学院要对参加复试工作的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7、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8、为便于监督管理,学校设举报电话,电话:0991—8581939(纪检监察)、0991-8582567(研招办)。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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