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职业技术教育专业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根据招生学科专业和复试人数等实际情况,成立职业技术教育学和成人教育学两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名教师。2.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在复试前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宣讲与培训。
三、复试程序
1.复试包含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为专业课考试,笔试在面试之前进行;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同时进行笔试,面试按考生事先抽取的顺序号码依次进行;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卷面满分为100分。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2,即折合为120分。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评分采取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的方式确定。此项考核内容包括五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此项得分值为(各部分成绩之和)/5×1.5,即折合为150分。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此项得分值为成绩×0.6,即折合为60分。4.品德修养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1.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成绩×1.5+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0.6(即复试满分为120+150+60=330)。
五、复试的差额与拟录取
1.按照有关规定,本所各专业按照1:1.5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即复试人数=(实际招生数-推荐免试生数)×1.5(小数四舍五入)。2.根据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总进行排名,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复试成绩总分330分,总成绩为830分;3.复试全部进行完毕之后,以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复试总成绩低于198分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六、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3月29日(星期二)9:00--16:002.报到时间:3月28日(星期一)9:00--17:003.报到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文附楼402室4.注意事项:报到、资格审查、抽签排定面试顺序、领取复试具体安排表。报到时请携带报考信息表(含照片核对)、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有)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初试准考证(如丢失作备注)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及我校招生简章所列条件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七、其他事项
1.录取类别:学术型学位研究生;2.在复试过程中,若查出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不符规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其名额按照初试与复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3.职成教所硕士研究生复试事务咨询电话:021--62232156
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