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学科教学(英语)专业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课程与教学系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一、复试名单确定
课程与教学系各专业实行差额面试,按照1:1.3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即复试人数=(实际招生数-推荐免试生数)×1.3(小数四舍五入)。
二、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考核。采取面试形式,由复试小组负责进行面试,综合考察全面素质(科研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实验技能等),满分为100分。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满分为100分。
4.品德修养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1.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成绩×1.5+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0.6(即复试满分为120+150+60=330)。
三、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198分(330×0.6)为复试合格,低于198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一志愿考生以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
调剂复试考生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学校,初试科目也不完全一致,初试成绩可比性差,调剂复试考生与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分别排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上海市教硕-规培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复试安排
1、报到时间、地点:3月27日(星期日)下午13:00开始,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文附楼413室。
请携带复试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初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及我校招生简章所列条件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专业课考试:3月27日(星期日)下午15:00—17:00。
面试口试:3月28日(星期一)全天。
3、事项:报到、资格审查、领取复试具体安排表。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系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