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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及说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等文件规定,在复试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等文件规定,在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特别要加大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调剂录取等招生类型考生的审查力度。现就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1.考生须交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和1份复印件、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部门红章);非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提前毕业应届本科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的正式文件(带文号,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3.提交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4.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须加盖有关公章(链接)。

5.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链接),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提交)。

6.提交1份《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打印,另行开通)。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未提交或未按时提交《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消复试资格。对于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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