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考研复试开始,各大招生院校已经陆续公布有关复试的相关安排。下面是51考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岛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便大家参考。
青岛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8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制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研究生部(处)、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部(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2018年国家和省研究生招生政策,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保障研究生考生权益。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组长组成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本学院的复试细则、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其它相关事宜;组织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口语、政审等;监督和检查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审查各专业(领域)拟录取名单并签署意见。
(三)各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组织本专业(领域)的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组长原则上为该专业(领域)负责人,组员为该专业(领域)的硕士生招生导师。对于硕士生招生导师较少的专业(领域),可并入到相近专业(领域)组织考生复试,也可聘请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试。每个学院应安排一名专职监督员监督本学院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
以上各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复试的相关人员不得作为以上各小组成员。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符合我校2018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不低于各招生专业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达到各专业的复试成绩要求(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我校研究生2018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报考条件。我校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为总分不低于120分。
2.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总计划)的120%,具体复试差额比例按学院公布的复试细则执行。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审查考生复试资格,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1.复试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往届毕业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2.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跟研究生处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不得删改,由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督查工作人员签字密封存档,存放时间不少于3年。面试、英语口试复试项目,每复试完一个考生,评委应立即评分(百分制)和给出评语并签名。各复试小组应事先准备好复试提纲,面试应有详细记录,各种复试材料不得擅自涂改,妥善保管至少3年。
1.笔试
(1)英语听力
由研究生处组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40分钟。英语听力频率为FM87.8,考生自备收音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加试
由研究生处组织,加试科目依据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每门成绩合格基本要求为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合格基本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3)专业课笔试
由各学院组织,考试科目依据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课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业课成绩合格基本要求为40分,专业课成绩达不到合格基本要求者不予录取。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面试
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成绩满分100分,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一致。基本内容如下: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学习成绩、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和面试试题。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英语口试
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交流能力。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各学院可根据专业(领域)特点增加其他复试项目,如实验操作等,须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公布,实行百分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体检
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由研究生处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院要加强复试工作,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重点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要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特点及培养目标的不同,在复试考核中要有所差别;要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复试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漏复试内容和考题等信息。各专业(领域)复试内容在复试结束前属机密材料,不得泄密。学院要与命题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笔试科目答卷要密封,各学院要统一时间、地点集中批阅。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
各学院根据学校的复试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的复试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和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学院的复试细则不得违背学校和教育部招生政策。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理念,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复试具体安排
1.考生报到第一批次复试:
(1)加试考生(全日制、非全日制)报到时间:2018年3月26日下午16:00-17:00,地点:办公楼1214房间。加试时间:3月27日上午:8:30-10:30;下午15:00-17:00。
(2)其他考生(全日制、非全日制)报到时间:2018年3月27日8:30-17:00,地点:教学楼G区305。第二批次复试:
报到时间(全日制、非全日制):2018年4月1日上午8:30-11:30,地点:办公楼12楼1214房间。其他批次报到时间地点及考试安排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缴纳报名费(180元)、体检费(40元),领取复试通知书和复试记录表等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3)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单、思想政治考核表等)到学院公布的报到地点报到,接受学院复试资格审核,并了解学院复试安排。学院收取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存档备查。
2.英语听力考试(第一批次复试)考试时间:2018年3月28日下午2:20-3:00,考试地点:教学楼A区五楼、六楼,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5分钟入场。
其他批次复试英语听力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第一批次复试)
时间:2018年3月28日上午7:50,集合地点:校医院南门,要求:空腹、携带身份证。其他批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各学院复试请查看各学院复试细则中公布的时间安排。三、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和调入专业(领域)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20分。
3.调入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调入学术学位专业,要求初试科目为英语一;调入专业学位专业,初试科目为英语一或英语二。
5.调入工学门类专业,初试科目应有数学一或数学二,调入管理类专业,初试科目应有数学三。
6.优先接受初试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农业大学的考生和非加试考生的调剂。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只能申请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
8.第一志愿达到复试分数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专业(领域)考生,在第一批复试未被录取时方可进行校内调剂申请。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申请。
2.学院根据复试细则,筛选出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加入复试备选库,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24小时后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24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
4.学院组织复试并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5.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7.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凡调剂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或调剂要求而不能录取的,进行责任追究。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调剂激励政策及相关说明
对自愿申请调剂为我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享受每年9000元/人助学金和学校制定的学业奖学金政策(2000-5000元/年/人),并按照全日制研究生助研规定享受同等的助研津贴。
调剂为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者应为无工作单位的非定向研究生,且自愿申请在完成学业期间按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模式进行培养和管理,并将档案调到学校进行统一管理,毕业时参加学校统一就业派遣,其学历证书学习方式注明为“非全日制”。
四、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60%+英语听力×5%+其他计入总成绩的复试项目(百分制)平均分×35%。
考生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总成绩低于35分的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第一批次复试且报考同一专业(领域)的同类考生按报考该专业(领域)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农业大学的调剂考生、初试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其他批次复试的考生,按照同一专业(领域)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
3.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确定相关办法,并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公布。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各专业(领域)拟录取人数不得多于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2.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对于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应优先排名录取复试合格的报考该专业(领域)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剩余的招生计划排名录取初试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农业大学的调剂考生,其他剩余计划排名录取其他调剂考生。其他批次复试的考生按照同一专业(领域)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
凡是已接收我校拟录取通知的考生,不再接受其校内调剂申请。
各学院应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和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及学院内公示,接受考生监督。各学院对公示和上报的材料及成绩真实性负责,各项成绩要做到有据可查,确保准确无误。
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统一收回并另行分配。
(四)录取类别
1.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校纪委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复试期间学校成立督查组,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校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校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532-86080630。
(三)信息公开制度
研究生处、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86080598)。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采用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由学校纪委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
六、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应在2018年3月21日下午5:00之前把学院复试细则、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分专业计划报送研究生处。
(二)调剂考生名单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为准。
(三)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复试记录表等材料于3月30日上午送交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shuishan99@126.com。
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一)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根据联合培养协议设立水产养殖专业(专业代码:090801)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该专项招生计划为5人。
(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只招收第一志愿报考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并达到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外,在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进行培养。
(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按照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的复试录取方案执行,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我校招生复试委托函的有关要求由中国科学院海洋所组织实施。
青岛农业大学
2018年3月20日
附:加试科目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 3.27 上午 8:30-10:30 | 3.27 下午 15:00-17:00 |
加试 科目 | 植物营养学 | 耕作学 |
动物生物化学 | 畜牧学概论 | |
食品化学 | 食品微生物学 | |
发酵工程 | 分子生物学 | |
农业政策学 | 区域经济学 | |
土壤农化分析 | 植物营养研究方法 | |
传播学基础 | 计算机基础 | |
水生生物学 | 水域生态学 | |
植物化学保护 | 普通昆虫学 | |
兽医微生物学 | 兽医药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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