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专业学位教育培训中心旅游管理专业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工作原则
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
二、复试说明
1.复试分数。
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即:
全国管理类联考分数达到国家东部线的考生(总分≥165、外语≥39、综合≥78)。
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可以申请破格复试,具体破格申请要求如下:
(1)合格生源不足并且无法通过调剂复试完成招生计划的,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或者能通过调剂完成招生计划的不接受破格申请;2016年只有MBA、MPA和旅游管理和上海市“教硕-规培”项目可以破格复试。
(2)申请破格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总分达到国家线的,单科最多可以降低5分或单科达到国家单科线,总分最多可以降5分。
2.复试人数。
按有关规定,考生上线数多于录取数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2016年考生上线人数未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所以实行等额复试。
3.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按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4.资格审查。
报到要求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大学成绩单、初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并可另可加交个人资料(不予退还,请交复印件)。对不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及我校招生简章所列条件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2,即满分为120。
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采取口试形式,满分100分。此项得分值成绩╳1.5,即满分为15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此项得分值为成绩╳0.6,即满分为60。
考生参加复试中面试的顺序(排队)按照报到时抽取的复试顺序排序。
复试总分满分为120+150+60=330。
4.思想政治考核。采用笔试开卷形式考核。
四、录取确定
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外语能力面试(即两门成绩经折算后满分为330分)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复试总成绩(满分330)
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序后,依次决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请考生关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接受电话咨询。
五、调剂复试
本专业接受调剂。具体调剂要求如下:
凡参加2016年全国管理类联考(MBA/MPA/MTA/MPAcc/MEM等)且分数线达到2016年国家东部线(总分≥165、外语≥39、综合≥78),满足MTA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
*请注意:应届毕业生不具备报考MTA的资格。非MTA考生必须满足MTA报考基本条件:截至2016年9月入学,研究生毕业满两年;或本科毕业满三年;或专科毕业满五年。
六、复试安排
复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 上午 8﹕30~11:30 | 下午 1﹕00~4﹕00 |
3月29日 | 报到,提交材料 | 专业课、政治笔试 |
3月30日 | 综合素质、英语听力口语能力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