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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我院将复试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研究院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黄惠勇

副组长:秦裕辉、余曼力

组员:柏正平、肖德华、黄江波、匡建军、宁泽璞、徐海燕

二、复试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超过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均参加复试,共计28人。

三、复试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17:30,复试考生凭复试通知报到,资格审查及缴费。

地点: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北院科技处203办公室

2、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上午8:00-10:30,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1号教学楼1509

3、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上午10:30-12:30,英语能力考核

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1号教学楼1509

4、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专业课笔试

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1号教学楼1509

5、2016年3月27日(星期日)上午8:00-10:00同等学力加试

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1号教学楼1509

四、资格审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携带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

③初试《准考证》。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⑤现场确认过程中学籍学历未通过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硕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⑥复试缴费。

五、考试内容

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中医诊断学》和《方剂学》两门主干课程。根据报考专业,分别按照中医内科、中医骨伤、中医儿科、中西医结合临床4个专业进行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

1、专业课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学生对报考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考察

综合素质主要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人文素质、举止、礼仪、语言表达等能力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英语能力考核以口语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加试要求

我院单独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中医诊断学》和《方剂学》。各科目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规则

复试内容中英语成绩占总成绩5%,专业课成绩占最终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占最终成绩10%,最终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考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10%+外语成绩×5%

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分学科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复试结束后,将复试结果交至学校研招生办,由学校统一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七、公平、公正

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的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并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统一复试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科技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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