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招委[2016]1号)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目的与原则
复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加以考察,结合初试和复试表现,综合评价考生。
复试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
二、复试组织
1.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督查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接受考生申诉。
3.各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按专业成立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学术水平高、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小组自配记录人员一名。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及本专业录取限额提出录取与否的初步意见。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的保密、密封改卷及复试记录等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
2.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三个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以学院招生简章为准,由各学位点统一组织。
(2)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础知识及思维能力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由各学位点统一组织。
(3)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的听力水平、口语表达以及翻译能力等。由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
(4)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以学院招生简章为准)由各学位点统
一组织。
3.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复试时间:3月28日~31日
第二批复试时间:4月11日~14日
具体复试安排根据调剂情况,另见复试日程安排。
四、体检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下发文件“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五、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报到程序
①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学科教学的考生,按专业去相关学院办理复试手续),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复试通知单。
②考生凭复试通知单到学校计财处缴纳复试费(120元/人)。
③考生凭复试通知单和缴费收据到各学位点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并交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院(系)填写《伊犁师范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并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填写《伊犁师范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3.破格复试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招委[2016]1号)文件精神,个别专业招生缺额通过调剂仍不能完成的情况下,方启动破格复试程序。对于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经考生申请(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学校对拟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录取
(1)录取以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5)逾期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6)应届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审核,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名单为准。
六、复试录取监督及申诉
招生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复试工作中,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位点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考生仍有异议的,由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给予答复,答复仍不满意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附:
1.伊犁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马文华校长
副组长:彭岚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
成员:马幸荣研究生处处长
张喜臣研究生处副处长
何晓燕研究生处副处长
祁晓冰人文学院院长
梁崇民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
黄以能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
刁小卫中国语言学院院长
石雁祥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梁玉龙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任冰心教育学院院长
马凯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罗新泽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院长
2.伊犁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督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焦清亮纪检委书记
成员:海拉提·乎尔曼汗纪检委副书记
李培远正科级纪检员
徐梦梦纪检员
3.伊犁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督查领导小组:0999-8126029
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0999-8131760;8133225
人文学院:0999-8136678;
中国语言学院:0999-8129053;
数学与统计学院:0999-8124436;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0999-8120055;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0999-8132481;
外国语学院:0999-8139803
教育学院:0999-8191918
马克思主义学院:0999-8996913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0999-8138050
伊犁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