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研初试成绩和分数线公布后,大家需要积极准备复试。目前各院校已经陆续公布复试方案,研招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沈阳农业大学2019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以供大家复习做参考。
沈阳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确保我校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关于加 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关于做好辽宁省 2019 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 [2019]2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 2019 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为人民选拔出创新能力强、专 业素养好和综合素质优良的人才。
第二条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科学、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 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三条 各相关部门、各院(所)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 原则,切实发挥复试作用,强化复试考核筛选功能,保证研究 生录取质量。
二、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 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招生计划的分配、 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研招办负责审核各院(所)制定的复试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公布复试 分数线、复试名单,统筹指导各院(所)复试工作,审核各院(所)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和调剂拟录取名单等事宜。
第五条 各学院(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复试专家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 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培养和研究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学 术方向带头人(负责人)及导师代表等;招生复试专家组组长 由相关学科带头人(负责人)或学术方向带头人(负责人)担 任,由不少于 5 人的研究生导师组成,秘书 1 人。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招生复试专家组。
第六条 各学院(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主要职责 是:
1.根据教育部、辽宁省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 复试实施细则,并报研招办审定、备案。实施细则要符合培养 单位学科特点,明确衡量标准、测试程序以及调剂方案。
2.组织成立本单位招生复试专家组,指导并培训招生复 试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3.负责确定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 能力考核科目、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4.负责审核各招生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 考生的其他情况。
5.负责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进行资格审查,负责确定调 剂复试名单报研招办审定、备案,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招 办审定,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 题的处理。
第七条 招生复试专家组在所在学院(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相关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考生复试的笔试(含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相关工作。
2.负责考生复试的面试相关工作。 招生复试专家组成员在面试时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招生复试专家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工作行为,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 中的责权。
三、资格审查
第八条 各学院(所)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审 查内容包括: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 届本科毕业生证明以及从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 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 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 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 书的考生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政治审查表;
6.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作为复试参考);
7.报考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的高职高专(成人应届本科 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具有资质的本科院校教务处 出具的 8 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大学外语四级合格证书或 大学外语四级成绩单(≥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合 格证书、报考导师同意函;
8.考生自愿提供的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上述需要提供原件而不能提供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第九条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录取资 格。研招办负责资格复查。
四、复试时间、比例及内容
第十条 本年度复试时间为 3 月 22 日至 4 月 30 日。研招 办统一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研 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各学院(所)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明确考生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 目,确保复试工作通知到位,各招生单位做好电话联系记录。 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时间由各学院具体安排报研招办备案后 执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已按规定完成复试,不再 进行复试。
第十一条 全日制学术学位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拟招考录取计划数的 130%,生源不足学科(专业)除外, 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名单由研招办统一公布。专业学位除 会计硕士(125300)之外,各招生类别(领域)按照 2019 年 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招办统一发布。学校单独制定发布《沈阳 农业大学会计硕士(125300)专业复试录取办法细则》。
第十二条 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满分 200 分。全日制、非全日制同一类别(领域)笔试与面试 的内容及方式相同。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是对考生对所报考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考试科目要严格按照 学校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不得 更改。考试时间为 2~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或折合成百分 制);会计硕士考生笔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笔 试两部分。根据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生源情况,专 业课笔试安排如下:
第一次复试生源数低于计划数的专业或第一次复试生源 数高出计划较少(≦5)的专业,其命题、考试时间、考试地 点、考试组织及评卷均由各学院(所)负责安排,并报研招办 备案。
第一次复试生源数高出计划数较多(>5)的专业,其命题、评卷由研招办统一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组织 由培养单位负责安排,并报研招办。复试试题、答案考试后交 研招办统一备案。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和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尤其注意考察考生 思想政治表现。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60 分以上(含 60 分) 为及格,由各院(所)自行组织,计入复试成绩。
(1)具体要求:
①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指定 1 名秘书做复 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 语,并妥存备查。
②面试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 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 场所。面试前,复试小组成员要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不得 随意出入面试现场。
③面试考生多的学科(专业)需按照面试流水线进行,由同一批人员对所有该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保证一 个标准。可以分部分(例如外语部分、专业综合部分)分工进 行。
④复试小组在面试前要召开会议,统一命题并研究对考生 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 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 10%(不含 10%) 时,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⑤面试要进行现场录像、录音和记录,考场录像和录音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 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像文件、录音文件及复试记录要 交到研招办统一保存,至少一年。
(2)面试内容及分数比例:
①外语听说能力(30 分)
②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50 分)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20 分)
具体考核内容、试题结构、考核办法详见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 课程的考试。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 初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每门 课程的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格,不 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各院(所)复试前, 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 60 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 试程序。加试时间、科目、地点等详见各学院(所)复试实施 细则,加试成绩在报录取名单前提交研招办备案。
4.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采用网上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各学院集中组织参 加本院复试考生上网进行心理测试。
第十三条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所)将所负责的成绩汇总,经学院(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后报研招办,考生复试的原始材料汇总交到研招办存档备查。
五、总成绩与录取
第十四条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相加之和。 总成绩计算公式(1)适用于除会计以外的各学科(类别)、 专业(领域),会计专业用公式(2)计算。
总成绩=初始总成绩/5*70% +复试总成绩/2*30% (1)
总成绩=初始总成绩/3*70% +复试总成绩/2*30% (2)
注:复试专业课笔试满分>100 的科目,折算成百分制计 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 位小数。
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
1.学术学位学科(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按照国家下达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 统一复试、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队 录取。即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复试分数线,超过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复试,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分别按照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 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六条 不予录取原则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120 分(不含 120 分)者,视为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
3.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5.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院(所)须在复试后及时向考生 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招办备案。
第十八条 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各学院(所)的复试 标准和办法评分,评分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 平。各学院(所)复试结束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交到研招办并由研招办予以公布。
六、调剂工作
第十九条 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参见《沈阳农业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及各学院(所)复试实施细则 中的调剂规定。
七、破格复试
第二十条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 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 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 业(报考专业代码=录取专业代码)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第二十一条 破格复试适用于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类 别)、专业(领域)。对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各学 院(所)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 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不得进行破格复 试。 具体破格复试工作详见拟开展破格复试的相关通知。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第二十二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 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学校纪委(监察处)将严肃处理 违纪违规事件。研招办将组织复试督导小组对各院(所)的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 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 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 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 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 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复试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委的监督、检查。学校纪检部门电话:024-88487035. 第二十六条 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 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 领导小组进行复议。电话:024-88487057。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以上就是沈阳农业大学2019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如果大家对于2019考研复试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在线咨询获取复试方案。最后祝大家考研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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