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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理工大学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研究生网站已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研究生网站已公布)

1、复试线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名单见学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 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四位)

(3)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

(4)《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

(5)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共100元

(6)其他能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及复印件

三、复试内容、形式和要求

(一)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实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同时纳入考核考生学习经历及取得成果。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二)复试形式: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

1.笔试:设计学、工业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笔试科目为设计创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传播学笔试科目为传播实务、影视传播实务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满分为 200 分,面试要求:考核考生对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驾驭能力,以及创新性和实践性方面的综合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其中外语交流能力考核:满分为50分,考核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内容涉及英语交流、逻辑、实践等方面。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外语交流能力考核试题从试题库抽取。

3.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及使用:笔试由学院统一集中阅卷,按百分制给出考生成绩。面试,复试组每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独立给出各项成绩和总分,对所有考官的成绩进行平均计算得到考生的面试成绩。

(三)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四、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0日上午9:00-12:00地点:设传院教务办

2.笔试时间:2017年3月20日下午下午14:00-17:00(设计学、工业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专业)地点:74栋一会议室;

2017年3月20日下午下午14:00-16:00 (传播学)地点:74栋二会议室

3.面试时间: 2017年3月21日上午9:00-17:00地点:74栋会议室(具体分组安排另行公布)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设计学、工业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专业复试生需提供作品集);学院为考生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安排顺序,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再进入考前等候区或在复试室附近逗留,经工作人员劝导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4.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1、成绩计算

初试规格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 (复试成绩/300)×100

总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60%+复试规格化成绩×40%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低于60分;面试成绩低于120分;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拟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调剂

全日制招生调剂:优先考虑接收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的毕业生,参加过校级以上科研训练、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开放性实验、各类竞赛等。

专业(领域) 人数 要求
传播学 2
双“985工程”高校报考“传播学”专业类的考生,总分不低于3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原报考专业国家线。
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 3
双“985工程”高校报考“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类的考生,总分不低于34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原报考专业国家线。

调剂学生需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接收范围见我校《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优秀考生调剂的公告》,且初试成绩达我院相应专业复试线方可参加复试,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公告。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学院复试工作 赵芳 84315266
接待考生申诉 赵茜 8431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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