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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1、复试线已在研究生院网站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

1、复试线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名单见学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a) 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和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四位)

b)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

c)《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

d) 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需带证明材料)

e) 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共100元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其中同一专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的,以两类招生计划总数为基数)。

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实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同时纳入考核考生学习经历及取得成果。

本学院复试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满分为 200 分,面试要求: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驾驭能力,以及创新性和实践性方面的综合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各项内容测试分值:

科技英语翻译和交流 专业素质与能力 实验、实践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 合计
40分 50分 60分 50分 200分

3、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笔试由学院统一集中阅卷,按百分制给出考生成绩。

面试:复试组每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独立给出各项成绩和总分,对所有考官的成绩进行平均后折算成概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概率分 = 考生面试平均成绩/该组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期望值,期望值为140分。

4、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四、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19日9:00—15:00,地点:339栋209室

2、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19:00—21:00,地点:以资格审查时通知为准

3、面试:时间:2017年3月20日,地点:以资格审查时通知为准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为考生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安排顺序,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再进入考前等候区或在复试室附近逗留,经工作人员劝导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4、外语能力考核:各复试小组指定专人对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每位考官根据考生外语面试情况独立给出外语成绩。

5.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1、成绩计算

初试规格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 (复试成绩/300)×100

总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_60_%+复试规格化成绩×_40_%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面试成绩低于12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拟录取原则:1)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顺序录取;2)同一专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根据考生一志愿报考类别和总成绩,按照两类招生计划分别顺序录取。

六、调剂

1.全日制招生调剂:仅接收校外调剂生,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接收范围见我校《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优秀考生调剂的公告》。优先接收参加过校级以上科研训练、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开放性实验、各类竞赛等。复试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专业(领域) 人数 要求
085204材料工程 5名 接收相近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我院相应专业复试线。
080502材料学 2名

2.非全日制招生调剂:优先考虑接收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的毕业生,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的考生。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复试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专业(领域) 人数 要求
085204材料工程 30名 初试成绩须达到我院相应专业复试线。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学院复试工作 杜香芹 025-84314985 duxq@njust.edu.cn
接待考生申诉 缪乾 025-84315459 amiao8612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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