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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如下。一、复试办法(一)复试时间及安排我校2017
 

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办法

(一)复试时间及安排

我校2017年硕士生复试具体时间待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另行公布。

(二)复试内容

复试以口头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核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各专业知识考核范围如下:

序号 专业 考察范围
1 国际关系 国际时事、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基本概念
2 国际政治
3 中外政治制度 中外政治制度基本理论、 国家安全相关热点问题
4 公共外交与文化传播 文化、传播和公共外交等领域的热点问题、近年出现的新理论和新观点
5 国际事务管理 国际事务管理基本理论、 国家安全相关热点问题
6 国际关系与国际法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7 世界经济 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基本知识
8 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现实经济问题分析
9 国际公共采购学 公共经济学中政府采购基本理论、 当前经济热点问题
10 英语语言文学 文艺复兴、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时期文学思潮的基本特点、世界著名作家、作品的简介
11 法语语言文学 法语听力理解和口语表达能力
12 日语语言文学 日语阅读理解和口语表达能力
13 通信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网络相关知识
14 电子与通信工程
15 英语笔译 英汉翻译和口语表达能力
16 英语口译
17 日语笔译 日汉翻译和口语表达能力
18 日语口译
19 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的仪器分析
20 法律(非法学) 刑法学、民法学基本知识
21 法律(法学)
22 警务 国家安全相关热点问题
注:我校各专业复试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2、外语能力考核

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实际运用外语的能力和水平。

3、同等学力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专业课,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

4、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意志力、自信心、团队精神、心理适应和承受能力等。心理素质测试采用上机形式,测试报告不计算分值,仅作为评价和选拔的参考依据。

5、综合素质考核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

(2)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和协作性等。

综合素质考核由研究生部党总支通过人事档案审查或函调、外调等方式,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三)复试成绩及其使用

1、专业知识考核与外语能力考核两项合计满分为100分,该成绩为复试成绩。各专业复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1/5) ×50%+复试成绩×50%

其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1、我校体检方式为:复试考生携带加盖我校研招办公章的《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扉页》(由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体检项目应至少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只查转氨酶即可)。

3、请考生于复试资格审查时,携带贴有本人照片、已填写基本信息的《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扉页》交研招办审核并加盖公章,请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考生于4月7日前将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的《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扉页》与考生本人体检报告一并交回或邮寄我校研招办(建议考生通过EMS、顺丰或挂号信方式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过期未交将影响录取。

我校研招办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91,联系电话:010-62861184,电子邮件 uiryzb@uir.cn 。

4、根据教育部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高血压病等无法完成学业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不予录取。

5、入学后,我校将组织复查,对不符合入学规定的考生予以退学处理;对体检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公安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五)复试资格审查

研究生复试须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本人下列材料: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

4、贴有本人照片并填写基本信息的《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扉页》;

5、同等学力考生需携带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录取办法

1、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建立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我校研究生复试为差额复试。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以其入学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为序,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注意: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收费办法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财政局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为100元/人,复试资格审查时交纳复试费。

四、复试信息公开办法

1、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我校将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调剂信息、2017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

2、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待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公布,复试结束后会公布部分专业调剂信息。复试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将根据复试工作进程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3、我校复试信息通过上网方式进行公开,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国际关系学院网站(http://www.uir.cn/)、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uate.uir.cn/)进行公布。

五、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电话

国际关系学院 研究生部 监督电话 010-62861681

国际关系学院 纪 委 监督电话 010-62861397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 监督电话 010-82837456

国际关系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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