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以及湖北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和《湖北民族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综合评价、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严谨规范、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复试人员资格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原则上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三、调剂
1.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由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导师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学院该专业复试小组的认可。
(5)生源饱和(即上国家线生源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之比≧120%)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接收调剂;生源不足或不饱和(即上国家线生源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之比<120%)的招生专业可接收校内或校外调剂,但参加复试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6)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7)我校的临床医学、中医两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不接收其他专业考生调剂。专硕、学硕之间不能互调。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2.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认调剂意向。
(2)由学院下载申请调剂考生材料,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
(3)调入学院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四、复试基本程序
1、缴费
考生到学校行政楼二楼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00元。
2.资格审查
考生到学校行政楼105室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现场认证生成的考生信息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籍证明、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再审验;
(4)以“双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委托(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写、盖章(资格审查时上交);
(5)在职考生须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录取培养协议》,认真阅读并签字后资格审查时上交。
(6)考生从学校研究生处网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政审表并填写完成后在思想道德考察时上交到医学院2楼学科建设科。
3.考试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到医学院2楼学科建设科报到,具体考试内容及方式见后。
4.体检及心理测试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住院部二区1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60元/人,由考生体检时直接缴至附属民大医院体检中心)。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等四部分。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考生凭研招办开具的报到单到医学院2楼学科建设科报到,由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专业课笔试
严格按照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组织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
(三)英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专业文献阅读能力等,满分100分。与面试一并进行。
(四)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内容: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试,面试分为自我介绍、随机抽题回答、考核提问三个环节,满分100分。
(1)自我介绍:介绍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第一学历及专业、录取后专业学习计划和目标,学习时间安排,限时3分钟;不得介绍本人姓名,不得透露相关亲属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不予录取。
(2)抽取专业试题进行回答。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限时5分钟。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提问。对考生的诚信意识进行考核;考察考生的学习创新能力;考核本学科(
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及心理健康情况;考核考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的情况,限时5分钟。
2.面试要求:
(1)全体考生在规定时间前15分钟到医学院2楼学科建设科根据分组进行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考生依次入场面试,其他考生在候试厅等候回避,面试完毕者不得返回候试厅。
(五)同等学力加试
严格按照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组织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六、复试时间、地点
日期 | 考试时间 | 内容 | 地点 |
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 | 8:30-11:30 | 缴纳复试费(100元) 资格审查 | 行政楼2楼财务处 行政楼105 |
14:30-17:00 |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 医学院会议室 | |
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 | 8:30-11:00 | 专业课笔试 | 综合楼5B214.215 |
14:00-17:00 | 同等学力加试1 | 综合楼5B214 | |
18:00-21:00 | 同等学力加试2 | 综合楼5B214 | |
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 | 8:30-12:00 13:00-17:00 | 英语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 | 医学院会议室 |
复试期间自由安排时间 | 根据选择情况安排时间 | 体检(空腹),60元/人 |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
复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3月29日-3月31日。
七、成绩及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专业英语复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3.复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复试成绩统计完成后在湖北民族学院医学院网站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4.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湖北学院医学院网站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拟录取条件如下:
(1)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过程中任一环节(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课笔试、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等)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本次复试工作按照集体决策、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医学院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确保本次复试工作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实行信息全公开制度。通过学院网站或宣传橱窗、展板等,公布以下信息:本学科招生专业目录、本学科招生计划及缺额、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参与本学院复试考生名单、本学院各学科拟录取名单、本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
3.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复试中所有环节均录像。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医学院研究生复试监督小组电话:0718-843747913093247848
九、考生注意事项
1、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统考准考证)。笔试、面试过程中自觉关闭所有通讯设备,否则视为作弊,取消复试资格。
2、联系咨询
地址:湖北民族学院医学院学科建设科
邮编:445000
联系方式:办公室0718-843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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