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司函[2006]4号)、《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8〕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院各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263名,包含:
①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192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69名(含已招收的推免生17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23名(含已招收的推免生33名);
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4名;
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67名。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 长:杜春兰
副组长:李和平 褚冬竹
成 员: 陈兰 邓蜀阳 刘骏 卢峰 王正 谢辉 严永红 张兴国
(按姓氏拼音排序)
秘 书:孙国春
三、复试时间安排
3月17日:学院5219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报到时所需各种纸质材料,见《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http://yz.cqu.edu.cn/view.php?nid=1086
16:30复试生大会
19:00—21:00 各学科英语综合笔试
3月18日: 8:30—17:30专业笔试+面试,学院一、二楼各教室;
①笔试形式:3小时专业试题,需准备必要的书写与绘图工具;
②面试形式:自我介绍、评委提问;个人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演示文件为Power Point2003以上版本,内容不超过15页(不包含封面及致谢页),内容包括个人概况、本科课程概述及个人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研究、各类获奖、 社会实践、研究生阶段的计划及研究方向等。
19:00—21:00 各学科英语口语测试,学院一、二楼各教室
3月19日: B区医院体检;需加试学生加试(针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
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
3月22日:统计汇总考生成绩,公布复试结果
四、复试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其中专业笔试40分,综合面试40分,英语20分)
(2)复试成绩和初始成绩按以下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选拔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3)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① 复试专业笔试低于24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②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③ 体检不合格者;
④ 加试两门科目中有一门低于60分者
3、实行研究生全收费制度,各学科(专业)的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备案的学费标准执行。重庆大学执行以奖励优秀为导向的学业奖学金制度,奖学金标准及比例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全日制非定向统考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金等级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学科、按比例进行分配确定。
五、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6327、023-65120702,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8〕8号)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2018年3月12日